为切实规范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区内可能影响管道安全作业的审批流程,确保各区发展改革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许可职责,有力保障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安全平稳运行,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起草了《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现针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具体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一)出台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建设工程蓬勃开展。其中,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以及在特定区域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还有爆破、工程挖掘等作业,对油气长输管道的安全构成了愈发严峻的挑战。部分企业受工期进度驱使,在施工前未依规提前取得管道企业同意,也未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管道频繁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
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粤府〔2023〕101号)相关规定,“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这一行政许可事项,由区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实施。为保障全市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能够统一、规范地开展此项许可业务,严格落实上级对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作业审批的各项要求,我局经深入研究,起草了《办事指南》。
(二)政策依据
1.《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3.《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
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二、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及专家咨询论证意见采纳情况。2024年7月至8月中旬,我局积极与我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展开沟通交流,就《办事指南》涉及的内容进行深入研讨。针对可能存在操作性不强的条款,提前开展多轮修改完善工作,确保各项要求具备切实可行的执行标准。在充分沟通与反复打磨下,《办事指南》得到了管道企业与专家的认可,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政系统内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2024年8月中旬,我局就《办事指南》正式征求市级相关部门以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的意见。在前期起草过程中,我局已主动与各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就核心内容深入交换意见,提前对条款进行多次优化调整。因此,行政系统内各部门反馈意见数量较少。征求意见共收集到2条有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及时与反馈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对意见进行分析研判,并全部予以采纳,进一步完成相应内容的修改完善工作。
三、目标任务
本《办事指南》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明确企业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方面的主体责任,通过对施工活动的严格规范,有效防范施工行为对管道造成损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能源供应的稳定有序。
四、主要内容
本《办事指南》涵盖七个关键部分,具体包括:审批依据,明确许可事项的法律政策支撑;受理主体,界定承担审批工作的责任单位;概念定义,对涉及的专业术语及关键概念进行清晰阐释;审批范围,精准划定许可业务覆盖的施工作业类型与范畴;审批流程,详细梳理从申请到获批的全流程操作步骤;保障措施,制定确保管道安全及审批工作顺利推进的各项举措;其他事项,收纳需特别说明的相关内容。
五、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珠海市辖区范围内,针对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各类施工作业所开展的审批工作。
六、执行标准
在珠海市辖区内,开展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工作时,必须严格依照本《办事指南》,同时遵循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执行,确保审批工作合法、合规、科学、高效。
七、关键词诠释
本《办事指南》中所提及的石油、天然气、管道、管道附属设施等概念,其定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需特别说明的是,海底管道、城镇燃气管道以及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工作,不适用本指南。
八、有力举措
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的《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工作指引》为基础,我局明确要求管道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牵头拟定《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协议书》,并在《行政许可申请表》中就相关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同时,督促管道企业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实现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全流程、各环节的安全规范管理。此外,对审批流程予以细化完善,补充不履行行政许可的处罚依据,拓展法律救助途径,大幅增强了本《办事指南》的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
九、新旧政策差异
本《办事指南》系新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旨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工作,填补相关领域政策空白,为保障管道安全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十、特色亮点
(一)强化前瞻性制度设计,提升风险防控效能。通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构建事前审批机制,对可能危及管道安全的高风险施工项目,进一步规范其事前操作流程,从源头上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管道安全保障的前瞻性与主动性。
(二)提高政治站位,破解基层工作难点。该项许可本属各区职责,鉴于管道工程线性、跨辖区及专业性强的特性,为实现全市申办材料、流程等标准化,市发改局牵头制定全市统一《办事指南》,切实提升基层工作规范性与实效性。
十一、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56-226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