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发布关于在桑珠孜区主城区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随瓶安检”的通告。自2025年5月1日起,在桑珠孜区人民政府四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经开区、文创园区全面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随瓶安检工作,取消用户自提。请广大用气用户通过液化气站热线电话进行购气,由液化气站提供“实名登记、送气上门、接装到位、随瓶安检”等服务。
全文如下:
关于在桑珠孜区主城区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随瓶安检”的通告
桑珠孜区主城区广大用气用户、各燃气经营企业和配送单位:
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我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城管〔2024〕106号)和《日喀则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工作实施方案》(日城发〔2025〕25号),现就桑珠孜区主城区内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随瓶安检”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5月1日起,在桑珠孜区人民政府四个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经开区、文创园区全面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随瓶安检工作,取消用户自提。请广大用气用户通过液化气站热线电话进行购气,由液化气站提供“实名登记、送气上门、接装到位、随瓶安检”等服务。
二、各液化气站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明确标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以及计价方法、举报电话(价格举报12315,行业监督电话12319)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液化气站要组织专业的配送力量,将气瓶配送到户,同步实行免费入户安检服务和安全用气指导,确保用气安全。(安全检查内容主要是对用户的“瓶、管、灶、阀”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存在违规安装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瓶”要在规定的年限内使用;“管”要使用金属包覆型波纹软管;“灶”要带熄火保护装置;“阀”要带自闭功能不可调节式减压阀,并强力推荐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发现用气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提出书面整改建议,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对拒不整改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供气。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液化气站开展入户配送、随瓶安检工作,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以保障用气安全。
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局
桑珠孜区住建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