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其中:
1、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包括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服务设施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继续执行2.27元/m³用气价格;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3.26元/m³调整为3.40元/m³用气价格;
3、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3.58元/m³调整为3.72/m³用气价格。
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我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旬发改〔2025〕56号
咸阳市天然气城镇气化有限公司旬邑分公司、陕西华一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我市2025年—2026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气源采购情况,为保障我县燃气企业正常运行和用户用气需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用气终端销售价格
1、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包括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机构教学和生活用气,社区康护、养老福利机构和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服务设施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继续执行2.27元/m³用气价格;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3.26元/m³调整为3.40元/m³用气价格;
3、车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3.58元/m³调整为3.72/m³用气价格。
二、执行时间
2025年5月22日-2025年10月31日。
三、相关要求
各管道燃气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公示和政策宣传工作,确保联动期间市场稳定。
旬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