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延期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政策的通知。
全文如下:
关于延期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政策的通知
石发改价格〔2025〕483号
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长安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各管道天然气供气企业:
按照《石家庄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95号)的要求,《关于延期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政策的通知》〔2022〕352号)有效期满。经评估研究,决定继续执行,国家和省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