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通辽市住建局发布天然气价格调整及配套价格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调整内容:1、通辽市主城区城镇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综合终端销售价格预核定为2.88元/立方米;通辽市主城区城镇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综合终端销售价格预核定为3.80元/立方米。
2、分档气量:
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300立方米/年,第二档300-600立方米/年,第三档600立方米以上,分档气价比价为 1:1.2:1.5。
居民独立采暖用气:第一档1800立方米/年,第二档1800-2100立方米/年,第三档2100立方米以上。
3、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对应的分档气价比价为1:1.2:1.5,居民一档气2.88元/方,二档气3.46元/方,三档气4.32元/方。
4、联动机制: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联动,居民气价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非居民气价一年调整两次,设置单次上调幅度限制(居民第一档气价单次上调不超过0.3元/方)。
全文如下:
通辽市天然气价格调整及配套价格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要求,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通辽市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全称
项目名称:通辽市天然气价格调整及配套价格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调整背景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2021 版)》及国家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要求,通辽市管道天然气运输方式由汽运转为管道运输,运输成本显著降低,结合上游气源采购与管输价格联动机制,拟调整终端销售价格并建立阶梯气价制度。
二、调整内容
1、通辽市主城区城镇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综合终端销售价格预核定为2.88元/立方米;通辽市主城区城镇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综合终端销售价格预核定为3.80元/立方米。
2、分档气量:
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300立方米/年,第二档300-600立方米/年,第三档600立方米以上,分档气价比价为 1:1.2:1.5。
居民独立采暖用气:第一档1800立方米/年,第二档1800-2100立方米/年,第三档2100立方米以上。
3、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对应的分档气价比价为1:1.2:1.5,居民一档气2.88元/方,二档气3.46元/方,三档气4.32元/方。
4、联动机制: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联动,居民气价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非居民气价一年调整两次,设置单次上调幅度限制(居民第一档气价单次上调不超过0.3元/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对象: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事项:(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4)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6)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7)对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表达对通辽市天然气价格调整及配套价格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联系人: 姜英男
联系电话: 0475-8311005
六、评估单位情况
评估单位:亿特利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大街嘉逸大厦南楼9层
单位联系人: 陈宏伟
联系电话: 18904759688
邮箱: 649335749@qq.com
七、公示时间
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