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遵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遵义市中心城区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其中收费标准:
1、遵义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2500元/户。市级定价区域以外的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按定价权限由各县(市)制定。
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适用于普通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最高限价管理,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浮,幅度不限。别墅等低密度住宅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根据工程造价定额以合同形式约定。
2、非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燃气工程安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定额标准和相关规定与管道燃气用户协商确定。
3、居民及非居民用户改装户内表后燃气设施等为了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4、居民用户指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为目的,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含村民、外来人员等)。非居民用户指以满足生产经营或公共服务需要为目的,使用管道燃气的个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低密度住宅用户指建筑容积率低于1的住宅小区、三层及三层以下的低层住宅、别墅等。
全文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遵义市中心城区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
遵市发改价费〔2025〕2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发展改革局,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燃气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遵义市播州燃气有限公司,遵义海特燃气公司,各燃气工程安装企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及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价费〔2023〕909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市城镇燃气工程安装及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装费内涵
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是指为保障用户通气,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提供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服务内容包括燃气计量表前的材料费、各类证件办理费用;红线内供气工程路勘、设计、管道安装、阀门安装、验收、带气接通、点火通气等。
二、收费标准
(一)遵义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2500元/户。市级定价区域以外的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按定价权限由各县(市)制定。
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适用于普通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最高限价管理,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浮,幅度不限。别墅等低密度住宅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根据工程造价定额以合同形式约定。
(二)非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燃气工程安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定额标准和相关规定与管道燃气用户协商确定。
(三)居民及非居民用户改装户内表后燃气设施等为了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四)居民用户指以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为目的,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含村民、外来人员等)。非居民用户指以满足生产经营或公共服务需要为目的,使用管道燃气的个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低密度住宅用户指建筑容积率低于1的住宅小区、三层及三层以下的低层住宅、别墅等。
三、有关要求
(一)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新建住宅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居民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含计量装置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非新建居民住宅建筑区划红线内的居民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由相关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向用户收取。
(二)燃气企业开展个性化延伸服务应坚持用户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不服务也收费。老旧居民小区通过城市更新改造等方式实现统一通气的,不得重复收取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
(三)严格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水电气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1〕117号)文件规定。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气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严禁向终端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计量装置因用户自身原因造成损坏的,其购置及更换费用由用户承担。
(四)燃气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经营范围内工程安装业务,或指定利益相关方从事燃气工程安装,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燃气企业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燃气安装收费企业将服务项目(含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方式、服务内容、监督电话等在服务场所及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范围及时间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之日前已签订燃气安装施工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原遵义市城燃企业执行的居民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文件同时废止。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