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河池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
全文如下: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河池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召开河池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5年8月11日15:30-18:00在河池市行政办公中心(宜州)F区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01会议室(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6号)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建立河池市中心城区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一)联动范围
河池市中心城区内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终端销售价格与气源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实行联动。
(二)采购价格
燃气经营企业气源采购价格按照采购的全部气源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三)联动周期
原则上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合同年为周期每年联动1次;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按季度为周期每年联动4次,可逐步过渡到按月联动。
(四)联动公式
终端销售价格实行动态调整。
1.首次建立联动机制时,终端销售价格按如下公式确定:
终端销售价格=气源加权平均采购价格(含运输费用)+配气价格。
2.联动机制建成运行后,联动调整终端销售价格按如下公式确定:
终端销售价格=上期终端销售价格+价格联动调整金额。
(五)联动幅度
上下游价格联动不设启动条件。终端销售价格联动应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按兼顾供气企业、消费者利益,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原则,适度控制调整幅度。
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上调坚持平稳从紧的原则,原则上单次上调不超过0.5元/立方米(居民第一档用气量);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原则上单次上调不超过现行销售价格的20%。居民用气和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均不设幅度限制。当平均上游价格下调时,应在合理疏导对冲后,及时全额传导到终端用户,降低销售价格。
三、听证会听证人、参加人及其他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4人)
韦桂京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二级调研员
陈小玫(女)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级调研员
廖淑芳(女)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科长
黄亚男 河池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中心主任
(二)听证会参加人(共21人)
1.消费者(9人)
吴孟俏(女) 金城江区居民
黄志成 金城江区居民
覃华干 金城江区居民
肖后华 河池市金城江区醉好川菜馆
黄 魏 河池市宜州区高级中学
姜艳花(女) 宜州区居民
李远环 河池市宜州区东正礼宴酒店
覃家丹 河池市宜州区和味亭螺蛳粉店
唐秀山 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
2.经营者(3人)
沈文伟 广西河池广投燃气有限公司
刘 婷(女) 河池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徐景杰 广西中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
3.人大代表(1人)
韦佳佳(女) 广西昭义律师事务所
4.政协委员(1人)
彭玉婵(女) 河池市宜州区卫生健康局
5.政府有关部门代表(2人)
廖昌稳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奇安 河池市燃气处
6.社会组织代表(2人)
覃树勇 河池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祁 海 河池市燃气行业协会
7.专家学者(2人)
袁中华 河池学院
肖 帆 广西河池广投燃气有限公司
8.其他利益相关方(1人)
谢淋珠(女)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广西分公司
(三)听证会旁听人(3人)
颜祯禧(女) 宜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何江骏 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覃礼赓 河池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各界如对以上听证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及其他参会人员资格等有异议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2025年8月1日前)向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意见建议。电子邮箱:hcsfgwjgglk@hechi.gov.cn,联系人:郭慧杰,联系电话:0778-2296706。
特此公告。
河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