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内蒙古阿拉善盟住建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第六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备案)意见的公示。
全文如下:
阿拉善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度第六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备案)意见的公示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2025年度第六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2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备案)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并整改后重新上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83-8345525
联系地址:阿拉善盟政务大厅4楼盟住建局窗口
附 件:2025年度第六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备案)意见
2025年8月4日
2025年度第六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资质审查(备案)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内蒙古泰通工贸有限公司哈日苏海“文旅综合服务区”工程(一期)加气站 |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资质(首次申请) | 2025.8.4 备案 |
2 | 内蒙古哈伦远航商贸有限公司远航加气站 |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资质(延续) | 2025.8.4 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