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发改委发布关于联动调整大悟县居民和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其中居民用天然气继续实行阶梯价格。年用气量400立方米(含)及以下,为3.15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年用气量40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为3.47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为4.41元/立方米。
对多人口家庭(5口人及以上)用户,户籍人口每增加1人,年用气量分别在各阶梯气量的基础上增加100立方米,由供气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认定。
全文如下:
关于联动调整大悟县居民和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悟发改价格〔2025〕279号
大悟县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终端销售价格灵敏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3〕204号)和《关于建立大悟县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悟发改价格〔2025〕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联动调整我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天然气继续实行阶梯价格。年用气量400立方米(含)及以下,为3.15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年用气量40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为3.47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为4.41元/立方米。
对多人口家庭(5口人及以上)用户,户籍人口每增加1人,年用气量分别在各阶梯气量的基础上增加100立方米,由供气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认定。
二、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为周期,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三、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社会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含用于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气、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免费开放的公益性文化单位用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第二档平均价格,即3.31元/立方米。
四、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第一档气价的基础上,给予每户每月不低于12立方米气量8.5折优惠。超过优惠气量部分,按用气量执行居民用气分档价格。
五、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3.37元/立方米调整到3.9元/立方米。
六、天然气经营企业要积极拓展气源,努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要认真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及时在经营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调整后的价格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通知自2025年8月20日起执行。此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