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发改委发布乡镇天然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结论。经审核,本次共核增年均配气总成本239,435.69元,核定年均配气总成本847,909.83元;核增年均配送气量509,187.63立方米,核定年均配送气量866,865.6立方米;核定单位配气成本为0.98元/立方米。
全文如下:
咸丰县乡镇天然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8号令)规定,依照《关于开展部分行业定期成本监审的通知》(鄂发改办成本〔2023〕14号)文件要求,县发改局对咸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经营的咸丰县乡镇天然气配气价格进行了定期成本监审,现作如下结论:
一、被监审单位概况
(一)咸丰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公司)由咸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6753432553M;注册资本:贰仟万元人民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王建;经营范围:城镇燃气工程的投资及开发、天然气输配及销售、管道运输、管道安装及维修;燃气具、厨具、普通机电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金属材料销售、安装、维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各类防腐漆销售;防腐工程(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件从事经营)。住所:咸丰县高乐山镇杨泗坝蚂蝗田。
2023年08月09日由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鄂202313060001G;登记注册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杨泗坝蚂蝗田;经营类别:管道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经营区域:咸丰县行政区域内;许可证有效期限:2023年08月09日起至2026年08月08日止。
公司内设经理办、业务科、行政科、财务科、生技科、安监科、收费大厅等部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在岗人员50人,其中:在岗行政管理人员13人;输配在岗工人25人(其中:城区20人,乡镇5人),其他在岗职工12人。
(二)乡镇天然气销售收入比例分配情况。
截止2023年底,忠堡、朝阳、清坪、坪坝营四个乡镇已建成通气。2021年乡镇天然气销售收入1,028,786.3元,2022年乡镇天然气销售收入1,241,317.56元、2023年乡镇天然气销售收入1,310,886.79元,三年合计3,580,990.65元;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47,643,753.51元、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45,011,201.22元、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48,308,711.94元,三年合计140,963,666.67元;乡镇天然气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2.54%。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2017年第8号令);
(三)《湖北省天然气管道输配定价成本监审办法》(鄂发改规〔2019〕5号);
(四)《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2021年版)》(鄂发改规〔2021〕3号);
(五)《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鄂发改规〔2019〕3号);
(六)民生公司提供的2021-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以及其他财务资料;
(八)其他相关政策文件及资料。
三、成本监审程序
(一)下达成本监审通知。县发改局向民生公司下达成本监审通知,要求其提供相关成本数据资料并公开经营成本。
(二)单位报送资料。民生公司按照成本监审通知要求,向县发改局报送公司基本情况、定价成本监审表等相关成本资料。
(三)资料审核。县发改局对民生公司报送的成本资料进行审核。
(四)实地监审。县发改局监审组实地调查、了解,审核会计资料、报表等相关文件。
(五)集体审议。县发改局分管领导召集价格股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咸丰县乡镇天然气配气价格成本监审情况、监审结论等进行集体审议。
(六)核定项目定价成本并出具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四、成本监审原则及主要内容
本次成本监审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和公开性原则,以民生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为基础,按照《湖北省天然气管道输配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相关政策及规定,将民生公司成本进行合理归集、分析、审核后,核算出定价成本。本次成本监审的主要内容有: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薪酬、材料费、燃料动力费、输配气损耗、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五、企业申报成本
民生公司申报年均配气总成本608,474.14元,年均配送气量360,077.97立方米,年均单位配气成本1.69元/立方米。
六、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本次共核增年均配气总成本239,435.69元,核定年均配气总成本847,909.83元;核增年均配送气量509,187.63立方米,核定年均配送气量866,865.6立方米;核定单位配气成本为0.98元/立方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结论根据民生公司(被监审单位)所提供的成本资料、财务报表、原始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作出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二)本报告所述成本不含营业税金和利润。
(三)本定价成本监审结论仅为政府价格决策服务,不做其他用途。
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