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甘肃省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召开酒泉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全文如下:
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酒泉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10月中旬组织召开酒泉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酒泉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1.听证人。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人3名。
2.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共设32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
2.1消费者代表13名(肃州区居民代表2名、非居民代表3名,金塔县居民代表1名,玉门市居民代表1名、非居民代表1名,瓜州县居民代表1名,敦煌市居民代表1名、非居民代表1名,肃北县居民代表1名,阿克塞县居民代表1名);
2.2经营者代表4名(肃州区、瓜州县、敦煌市、阿克塞县经营者代表各1名);
2.3政府有关部门代表9名(市司法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部门代表各1名,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敦煌市、肃北县发展改革局代表各1名);
2.4酒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2.5肃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2.6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代表1名;
2.7肃州区社区代表1名。
3.听证会旁听人3名。
4.新闻媒体1家。
(二)产生方式
1.听证人由酒泉市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其一兼任。
2.消费者代表(居民和非居民用户)采取自愿报名与相关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按报名顺序确定参加人。若自愿报名人数不足,委托社区或消费者协会推荐补足。
3.经营者,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由酒泉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产生。
4.旁听人由社会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产生;自愿报名人员不足的,不再补足。
5.新闻媒体由酒泉市发展改革委邀请。
三、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了解听证会讨论事宜的基本情况。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
4.如实提供并同意公开个人姓名、职业等必要信息(下次公告中,需进行公布)。
5.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听证会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员、旁听人员可登录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s://fgw.jiuqu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报名表(见附件)进行填写,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17时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请确保清晰可辨认)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qwjj@163.com,同时在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下午17时前现场报名。地点:酒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科(市政大厦西14楼61404室)。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填写报名表。
联系人:许琛琛,电话/传真:0937-2618738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 | ||||||
听证会报名表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文化程度 | 职业 | 年龄 | ||||
听证会参加身份 | □消费者 □旁听人 |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一 | 联系电话二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消费者如为在校生, 请填写院校名称) | ||||||
通信地址 | ||||||
声明:本人符合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自愿报名,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承诺遵守听证会各项 纪律和注意事项。 确认签名: | ||||||
说明:1.请按要求详细填写上述信息,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下次公告时对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姓名”“职业”信息进行公布。 2.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完整、清楚地填写报名表信息,确保各项联络方式有效,并务必提供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若报名表填写不完整、缺项,或未按要求提供身份证照片/扫描件的,或联系不上,将视为无效报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