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联动调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经审核,核定本次联动计算期居民气源综合采购价格为4.31元/立方米,非居民气源综合采购价格为4.25元/立方米。
全文如下: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联动调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天然气
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保亭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调整保亭县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报告》(保燃字〔2025〕5号)收悉。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24〕121号)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保发改字〔2025〕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气源采购价格变动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同意启动联动机制,现就调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计算期气源采购价格
经审核,核定本次联动计算期居民气源综合采购价格为4.31元/立方米,非居民气源综合采购价格为4.25元/立方米。
二、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要求,核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如下:
(一)居民终端销售价格
阶梯气价第一档(0-280立方米(含))终端销售价格由3.80元/立方米上调为4.00元/立方米;第二档(281-450立方米(含))终端销售价格由4.56元/立方米上调为4.80元/立方米;第三档(451立方米(含)以上)终端销售价格由5.7元/立方米上调为6元/立方米。
对常住人口6人(含)以上的居民用户和特殊用户(养老服务机构、学校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可申请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终端销售价格为4.4元/立方米。
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户、低保户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用气不执行阶梯气价,按低于居民第一档气价0.30元的价格执行。
(二)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
非居民终端销售价格由4.96元/立方米上调为5.46元/立方米。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用户类型 | 分档 | 每户年均用气量(m³) | 销售价格(元/m³) |
居民 | 第一档 | 0-280(含) | 4.00 |
居民(1:1.2) | 第二档 | 281-450(含) | 4.80 |
居民(1:1.5) | 第三档 | 451(含)以上 | 6.00 |
一“户”内常住人口6人(含)以上的居民用户和特殊用户(养老服务机构、学校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 4.40 | ||
低保户 | 3.70 | ||
非居民 | 5.46 |
三、有关要求
实行价格联动调整期间,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落实明码标价制度,规范价格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妥善化解和处理价格联动调整期间的矛盾和问题。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共管网供应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保发改字〔2023〕233号)中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