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研究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的公告(第二次)。
全文如下: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研究
服务项目供应商遴选的公告(第二次)
各参选单位: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我厅拟通过综合评分比选方式遴选承担《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研究服务项目供应商,请各单位给予支持与配合。本次采购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研究服务项目。
(二)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需求:负责《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研究相关工作,主要有:1.建立《规划》修编研究团队,邀请燃气等相关领域专家顾问,明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2.开展省内实地调研及省内外电话、书面调研,完成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对原《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12-2030)》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3.衔接国土空间规划、能源规划、上位燃气规划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开展《规划》修编研究工作,形成经省住建厅认可的《规划》修编研究初稿(含评估报告及规划文本初稿等,规划期限初定为2026-2035);4.在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划》修编研究内容,形成经省住建厅认可的最终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及规划文本、说明书、图集等),同步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5.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其他《规划》修编研究有关工作,包括调研出差、参加会议、接受质询及起草材料等;6.《规划》修编研究应服从省住建厅工作安排,原则上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49.75万元(含调研差旅、专家咨询顾问、专家评审、资料印刷、会务等费用)。报价不能超过此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无效。
(五)采购方式:采取综合评分比选方式,按综合评分最高者中选(具体详见评分标准),如综合评分最高且相同的,低价者中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统一密封报送。
(六)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签署后预付30%;《规划》修编研究形成经省住建厅认可的初稿(含评估报告及规划修编文本初稿等)后支付40%;《规划》修编研究形成经省住建厅认可的最终成果(含评估报告及规划修编文本、说明、图集等)后支付余下的30%。
二、报名参选材料及要求
报名参选材料应包含封面、目录以及资格条件与评分标准中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相应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并密封报送。
三、报名截止日期
2025年9月26日17:30分(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组织申报材料比选
我厅将从报名单位中,采用综合评分法择优比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起草服务合同,经我厅法核后,正式签订服务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11办公室。
联系人:姚罗昕,联系电话:0898-65342510、18390898399。
投诉电话:0898-65343710。
附件:评分标准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2日
附件:采购比选评分标准表
附件 | ||||||
采购比选评分标准表 | ||||||
项目名称 | 《海南省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研究服务项目 | |||||
评选内容 | 得 分 | |||||
序号 | 评选项目 | 评分标准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
1 | 资信商务技术部分(80 分) | 项目实施方案(25分) | 1.实施方案内容完整、合理、可操作性强,15-25分 2.实施方案基本能够满足需要,可操作性一般,10-15分 3.实施方案安排欠合理,可操作性较差,5-10分 4.实施方案不合理,可操作性非常差,0-5分 5.无实施方案,0分 | |||
2 | 技术实力 (40分) | 1.项目负责人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注册城乡规划师或燃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得10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 2.项目团队人员中拥有注册城乡规划师不少于3人,得10分。(不提供或少提供,该项不得分。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 3.项目团队人员中拥有燃气、危化品、消防、暖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工程师不少于3人(其中燃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至少1人),得10分。(少于3人或不含燃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此项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缴纳记录) 4.外聘专家中具备燃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不少于3人、危化品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专家不少于2人,得10分。 (每少1名扣2分直至0分。提供聘请专家承诺函、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备注: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需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记录。除项目负责人外,一人多证的,仅按一人计算,不重复得分。 | ||||
3 | 项目业绩 (15分) | 1.近3年以来承担过政府部门委托的城乡规划编制项目,每个3分,最多得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 2.承担过燃气专项(发展)规划编制项目或规划编制项目成果含燃气有关内容,每个2分,最多得6分。(项目可与第1项重复,提供合同复印件、规划成果燃气有关页面复印件) | ||||
4 | 报价部分(20) | 报价 (20分) |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比选基准价,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比选基准价/报价)×报价分值 | |||
评比总得分(100分) | ||||||
评分人员签名 | ||||||
评比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