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发布关于调整娄烦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其中:居民生活用气。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6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由2.7元/立方米调整为2.92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6立方米以上至38立方米以下)销售价格由3.15元/立方米调整为3.37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8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由3.83元/立方米调整为4.05元/立方米。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由2.93元/立方米调整为3.15元/立方米。
低保户家庭用气。对使用管道天然气低保家庭用户,按每户每月用气量在第一档内免费使用5立方米,超出部分按居民阶梯气价执行。
全文如下:
关于调整我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娄烦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娄发工字〔2025〕88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居民生活用气。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6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由2.7元/立方米调整为2.92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6立方米以上至38立方米以下)销售价格由3.15元/立方米调整为3.37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8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由3.83元/立方米调整为4.05元/立方米。
(二)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由2.93元/立方米调整为3.15元/立方米。
(三)低保户家庭用气。对使用管道天然气低保家庭用户,按每户每月用气量在第一档内免费使用5立方米,超出部分按居民阶梯气价执行。
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计价周期
居民生活用气计价周期为半年,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三、执行时间及有效期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26日起执行,如按照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价格,届时本通知按规定失效。
四、相关要求
(一)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自觉自愿接受广大用户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企业门户网站、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政策依据以及批准文号等详细信息,提高执行政策的透明度。
(二)燃气经营企业要积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合作沟通,持续优化气源采购渠道和供气结构,开发多途径气源供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县生活、生产用气。
(三)燃气经营企业要积极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密切监测舆情动态,正确疏导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燃气价格政策平稳实施。
娄烦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
2025年10月15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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