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贵州省六盘水市发改委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六盘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气价格上调0.10元/立方米,即第一、二、三档价格分别调整为3.16元/立方米、3.51元/立方米、4.30元/立方米。
全文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气
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盘水发改价费〔2025〕70号
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公司:
结合上游气源结构性调整和气源采购成本上涨等情况,根据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相关规定,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以下简称“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市中心城区居民用气价格上调0.10元/立方米,即第一、二、三档价格分别调整为3.16元/立方米、3.51元/立方米、4.30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从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贵州燃气六盘水燃气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抄表、清算衔接和价费公示。妥善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居民用户调价舆情处置预案,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营业场所等及时公示调整后的价格,引导公众了解居民用气价格调整的背景和事由,并做好价格调整的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应对突发舆情。
(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服务机构用气、托育机构用气、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符合规定的盲人按摩院的经营场所用气价格,按居民用气第一、第二档气价平均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二者中的较低价格执行。
(三)居民用气年度分档气量继续按原规定执行,即: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气量为48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气量为480至660(含)立方米之间,第三档气量为660立方米以上;独立采暖用气(包含一般生活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为2200(含)立方米以内,第二档气量为2200至3200(含)立方米之间,第三档气量为3200立方米以上。家庭人口数量在4人(含)以上的,经用户申报并提供有效证明后,每档阶梯气量按每增加1人每年增加90立方米的气量基数执行。分档气量在各年度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四)贵州燃气六盘水燃气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低收入群体兜底保障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低收入家庭免费气量制度(免费气量按120立方米/户·年设置),并将保障措施及气量减免情况于每年12月底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2025年10月31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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