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安徽省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中心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第一档气价3.21元/立方米,年用气量480立方米(含)及以下。
第二档气价3.74元/立方米,年用气量480立方米—1200立方米(含)。
第三档气价4.54元/立方米,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以上。
全文如下: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中心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亳发改价费〔2025〕238号
现就我市中心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一)第一档气价3.21元/立方米,年用气量480立方米(含)及以下。
(二)第二档气价3.74元/立方米,年用气量480立方米—1200立方米(含)。
(三)第三档气价4.54元/立方米,年用气量1200立方米以上。
(四)学校、养老机构等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第一档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1.1倍执行,即3.53元/立方米,用户在合同签订时可自主选择用户性质。
二、优惠政策
(一)城乡低保户、五保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优抚对象等家庭免费用气额度由每年每户60立方米上调到120立方米。
(二)5人及以上家庭,每增加1人,各档年用气增加量由60立方米上调到120立方米。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2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亳发改价费〔2019〕157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有关要求
天然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6日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