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发改能源综合字〔2025〕56号
永新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恳请支持新增LNG(撬装设备)加气站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永发改字〔2025〕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永新县日益增长的加气需求,根据《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江西省2017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7〕7号),同意建设上海中络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文竹加油站新增LNG撬装设备加气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8-360800-04-01-885156)。
项目单位为:上海中络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文竹加油站。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新县文竹镇加油站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LNG橇装设备1套(含:1台60m3卧式储罐、2台潜液泵、1台卸车增压器、1台EAG加热器)。新建加气罩棚一座,新建2台LNG单枪加液机及配套辅助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确保有效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上海中络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文竹加油站新增LNG撬装设备加气站建设项目申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赣(2024)永新县不动产权第0001138号)、永新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关于申请增加永新县文竹镇LNG汽车加气站的报告”的意见》及国阳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海中络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文竹加油站新增LNG撬装设备加气站建设项目申请报告评审报告》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上海中络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文竹加油站新增LNG撬装设备加气站建设项目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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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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