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关于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的通知》(省建设厅鄂建〔2007〕77号)湖北省住建厅《关于统一换发
一、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
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对审查意见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行政审批局施工许可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请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等,市行政审批局将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地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邮编:448000 联系电话:0724-2381522)。
三、审批意见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经营 地址 | 法人 代表 | 经营类别 | 经营区域 | 申请类型 | 审查意见 |
1 | 荆门歆旺燃气有限公司 | 9142080055700499XH |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荆南大道588号 | 周玉环 | 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 | 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铺镇区域内 荆门歆旺燃气有限公司 三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 | 燃气经营许可核发换发 | 同意 |
荆门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12月11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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