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市燃气供应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11月对我市瓶装液化气企业和天然气企业气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液化气质量、二甲醚含量专项质量监督抽查。
2.天然气质量专项质量监督抽查。
二、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海宁市民泰煤气有限责任公司、海宁市人泰液化气有限公司、海宁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海宁星港燃气有限公司。
本次检验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1.2025年下半年天然气气质检测报告(海宁新奥).pdf
3.2025年下半年瓶装石油气气质检验检测报告(海宁民泰).pdf
4.2025年下半年瓶装石油气气质检验检测报告——二甲醚(海宁民泰).pdf
5.2025年下半年瓶装石油气气质检验检测报告(海宁人泰).pdf
6.2025年下半年瓶装石油气气质检验检测报告——二甲醚(海宁人泰).pdf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1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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