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依据
根据南城中燃康盛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南城县天然气销售定价的请示》,我委依据《江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文件规定,启动定价程序。
二、起草过程
在进行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拟定了南城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向社会、相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并召开了听证会,在听取代表和相关单位意见后,将修改完善后的管道燃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报县委、县政府会议研究。
三、主要内容
(一)管道燃气配气价格
居民配气价格为0.65元/立方米,非居民配气价格为0.65元/立方米。
(二)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含配气价格)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为3.8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4.27元/立方米。
(三)其他事项
1.关于执行居民气价的其他非居民用户
对学校、托育、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05倍执行。
2.做好低收入群体保障
燃气公司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特困人员每户每月免费2立方米天然气。由县民政局、燃气公司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其他注意事项
燃气公司要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做好价格公示,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宣传安全用气知识和引导居民节约用气、合理用气。
(四)执行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后期上游天然气价格如有波动将适时进行调整。
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政策原文:关于南城县管道燃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