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经营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现就餐饮经营单位安全使用燃气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制
餐饮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燃气安全使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的燃气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燃气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方案。
必须明确燃气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燃气设施检查、员工安全培训和组织应急演练。
必须组织全体员工(包括新入职和临时人员)进行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其熟悉安全要求、操作规程及初期险情处置方法。
二、规范燃气使用行为,严守操作流程
合规采购气源:必须与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购买和使用合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或管道天然气。严禁使用“黑气”、无警示标签、过期或报废的钢瓶。
规范设置场所:使用燃气的厨房、操作间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在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建筑内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违规存储或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安全安装设施:燃气管道、阀门、连接软管、调压器等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员安装。必须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自动切断装置,并保障其24小时正常有效运行,严禁擅自拆改或断电停用。
规范使用操作:使用燃气时,应有专人看护,做到“火不离人,人走火熄”。停止使用或营业结束后,必须关闭燃气总阀和灶具阀门。禁止对气瓶进行加热、倒置或横卧使用。
定期检查维护:每日营业前、后,应由专人检查燃气阀门、连接软管、报警器是否正常。连接软管必须使用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或长寿命橡胶软管,且长度不应超过2米,不得有接口、老化、龟裂等现象,并定期更换(橡胶软管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8个月)。
三、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消除隐患
各餐饮经营单位要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四、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气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处置流程和紧急联系电话(燃气公司、119、110等)。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确保每位员工都知道如何正确报告险情、如何紧急关闭阀门、如何安全疏散人员、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进行初期火灾扑救。
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严禁启闭任何电器开关、拨打手机;迅速关闭所有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疏散现场人员;到室外安全地带拨打燃气公司抢修电话或报警。
五、明确责任与义务,接受监督检查
各餐饮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级商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住建(燃气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于检查中指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无条件按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或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燃气安全关乎生死,责任重于泰山。请各餐饮经营单位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自查自改,共同筑牢我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防线,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海拉尔区商务和口岸局
2026年2月2日
切换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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