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气表应安装在非燃结构的通风良好处,严禁安装在卧室、浴室、危险品和易燃物品堆放处。燃气表的安装应满足抄表、检修、保养和安全使用的要求。当燃气表安装在燃气灶具上方时,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厘米。
2.客户不得擅自移动燃气表位和拆装燃气管道,更不能碰撞燃气表以免造成表内零部件损坏,影响表的精度或造成漏气。
3.客户应当爱护燃气表,保持表的清洁。清除燃气表、管道表面的油污、灰尘时,可用湿布加洗洁精轻轻擦拭。严禁用酸、碱等腐蚀性液体或自来水冲刷。
4.严禁在燃气表及燃气管道上悬挂重物或将其作为接地引线。
5.发现燃气表和燃气管道及附件损坏、漏气、燃气表指针不动、过慢或过快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通知燃气公司派员检查,客户不得擅自处理,以免发生危险.
客户应掌握燃气表的正确读数方法,目前大量采用数字式表具,数字式燃气表的读数与电表相同,字数从右向左排列。红字表示不足 1 立方米的读数。与红字相邻的黑字为个位,依次向左为十位、百位。个位向右第一个红字为0.1立方米,第二个字位为0.01立方米。
指针式燃气表和水表相似,红针逆时针转动一圈表示燃气用量为0.05立方米。转动20圈后为1立方米,个位指针进一位。个位指针顺时转10圈,十位指针逆时针进一位。十位指针逆时针转10圈,百位指针进一位。
燃气用量的计算一般各燃气公司抄表员每一月或二月抄一次表,并基本固定在同一天。本月燃气用量等于本月读数减去上月读数,但要注意小数点后的数字一般不计费,从个位数开始计费。(不取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