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管道煤气用户都已完成天然气置换改造的今天,全市还有20多万户居民仍在使用瓶装液化气或其他非管道气燃料。他们中的很多人想要申请报装管道天然气,却因管道工程安装费收费标准不一,引发有着相同需求的邻居们之间对工程建设时间、费用分摊等问题的诸多分歧,以至于影响了该项工程的进展。昨天,广州市物价局正式出台了“已建成住宅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 政府指导价标准,使用普通煤气表的最高限价为1950元/户、使用智能煤气表的最高限价则为2200元/户。
市物价局强调,该项收费仅适用于2006年12月26日之前已经建成的住宅,且没有开通使用管道煤气的用户,全市目前仅有20多万户。
文/记者叶平生
通讯员蓝岚
普通煤气表用户
最高1950元智能煤气表用户最高2200元
广州天然气置换改造工程已完工
全市还有20万用户没通管道气
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共有3类燃气用户。第一类是在2006年12月26日以前,通过交纳初装费等形式开通使用管道煤气的用户,目前他们都已完成天然气置换改造,烧上了管道天然气;第二类是在2006年12月26日以后,新买商品房的用户,他们通过将燃气管网成本纳入房屋建设成本的方法,自动用上了管道煤气或者管道天然气;第三类就是在2006年12月26日以前房屋就已建成,但是住户没有交纳煤气初装费,也没有开通使用管道煤气,仍然选择使用瓶装液化气乃至煤炭等极少部分其他非燃气燃料的用户。据悉,目前此类用户主要集中在广州老八区及城乡结合地区,约有20多万户,占全市总户数9%。
来自市燃气集团公司的数据表明,由于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有效的协调机制,已建成住宅的非管道气用户业主对安装改造管道燃气管网工程的建设时间、费用分摊和收费标准等问题,都存在着较大的分歧,难以协调,严重影响我市天然气气化进程。
低收入困难家庭可免费安装
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凭区、县级市以上民政部门颁发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到管道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可享受一次免费安装管道燃气设施优惠,相关建设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补贴。
费用怎么缴?
市物价局昨日出台了全市已建成住宅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政府指导价:使用普通煤气表1950元/户、使用智能煤气表2200元/户。
市物价局表示,上述费用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点火通气等费用,工程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庭院及户内明设管道的安装、调试。其中户内管道安装至燃气炉前,不包含管道与炉具的连接软管、燃气炉及热水器的安装。该标准为政府最高限价,管道燃气工程安装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调。邱亿通表示,该项收费标准相对于省内外其他城市的标准,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
市物价局强调,该项收费仅适用于2006年12月26日之前已经建成住宅,且住户没有开通使用管道煤气的20多万用户。至于目前已经使用管道天然气的用户,以及2006年12月26日以后建成和新建商品房的天然气用户,因为他们已经交纳过燃气初装费或者燃气管网已经纳入房屋建设成本,所以不需要再付这项费用。
而广州市燃气集团公司方面则表示,受燃气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即使是一栋楼内只有几户或者部分用户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网络,也须按该栋楼所有住户的数量设计和建设燃气网络容量,所有未申请开通用户的相应燃气管网工程安装及其费用,也须由申请开通的那部分住户代为垫付。市物价局和市燃气集团公司均表示,上述收费标准出台后,相应已建成住宅用户是否申请开通管道燃气网络,并缴纳这笔费用,仍然要遵循用户自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