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燃气宣布,持有90%股权的附属公司湛江新奥、新奥房地产及湛江市房地产开发成立合营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及管理。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约5750万元),新奥房地产将以现金注资1750万元人民币(约35%)、湛江市房地产将以现金注资1900万元人民币(占约38%)、湛江新奥以转让湛江市3幅土地使用权方式注资1350万元人民币(占约27%)。
根据合作经营协议,合营公司将为新奥燃气提供一个平台,运用其他合营方之专业知识,在毋须集团进一步出资之情况下变现于上述3幅土地之投资。
日期:2010-07-28 来源:汇港通讯 作者:汇港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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