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备受争议,9月8日上午,陕西省物价局召开了“陕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本次听证会激辩的主要矛盾在于每方气上涨0.25元的依据是否合理,以及促使对低保户政策调整的同步出台。
消费者:相应补助政策应该同步出台
今年6月1日,国家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后,我省日前公布了民用天然气调价方案,拟对我省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5元,就这次调价的幅度,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代表张正佑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企业不应当急于上调天然气价格,而应该积极提前协商低保用户的补助政策出台,扩大低保用户的范围,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果满足以上条件,他基本同意上调价格。
经营者:企业供气成本增加 连年处于亏损状态
企业方认为,国家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增加了企业成本,而且企业连年处于亏损状态,再者能源机构环比不平衡,天然气处于最低环比能源消耗。以当前的价格,每卖出一立方居民用天然气燃气企业供气成本就要亏损0.37元,而且居民用气量在城市燃气销售中占近一半,亏损大部分来自居民用气,调整价格势在必行。
人大代表:供气企业不应和老百姓争2分钱利润
省人大代表张彩凤女士认为,天然气价格调整事关千家万户,供气企业成本增加属实,原则上可以同意将居民用气按照不超过国家标准(上调0.23元)进行调整,但是,陕西省欲上调0.25元,即每方气上调费用超出国家标准0.02元,此方案很难理解,其既缺乏足够的理由及数据支撑,并且作为天然气供应商,也不应和老百姓去争这2分钱的利润。张女士以南京为例,称南京此次调价并不超过0.23元,但其经济发达程度和居民收入水平均在陕西之上,因此不能同意陕西本次的0.25元调价方案。
政协委员:产气省份却比外省涨价还多 很难理解
省政协委员张万准表示,陕西天然气源丰富,作为一个产气省份,没有理由比其他省份涨价更多。他同时表示,供气企业所声称的亏损额度应经过审计部门审计、核实,待数据明晰、透明,才能让老百姓信服。并且,在上调价格之前,应先给贫困群体出台一个用气的补贴政策,不应说涨就涨。
据了解,目前的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都是各地发改委根据调价程序进行的,而最终的价格调整幅度也是各地根据听证结果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