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中国燃气 » 燃气市场快讯 » 正文

新疆天然气价调整 车用气先涨

日期:2010-10-15    来源:亚心网  作者:郭倩

国际燃气网

2010
10/15
09:02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新疆 天然气 车用气

  继国家4个月前调整了天然气出厂价后,我区即将结合各地实际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在此次调整中,城乡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暂不作调整,非民用气作相应调整,车用天然气拟暂按0.6:1的气油比价关系进行调整。

  按照从紧原则调整气价

  根据自治区政府12日下发的《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仍按照城乡居民用气与非居民用气两种情况进行。其中,对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由自治区财政对天然气经营企业民用气销售予以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自治区财政部门另行确定;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还规定,价格调整前天然气出厂价格提高对天然气经营企业产生的影响,由各地结合实际在调整销售价格时适当予以疏导解决。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从紧的原则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据悉,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尽快出台调价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尽可能降低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相关行业的影响。此外,2010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区的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将及时拨付、兑现到城市公交、出租车等行业相关补贴对象手中,缓解天然气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

  气油比价调整为0.6:1

  本次调整价格还将体现国家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比价关系的要求。鉴于我区目前车用天然气价格相对较低,一步调整到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还比较困难,自治区要求各地暂按0.6:1的比价关系对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

  目前,以排量为1.6升的车为例,百公里耗油7-8升左右,耗气8立方米左右。按90号汽油价格每升5.76元、车用气价格每立方米2.08元估算,百公里用油支出40.32-46.08元左右,用气支出仅为16.64元左右,天然气与汽油比价在0.4:1左右。此次通知要求,各地暂按0.6:1的比价关系对车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由此推算,车用天然气价格可能上涨。

  对于此次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主要影响的出租车和城市公交行业,通知要求各地可在出租车行业采取建立燃料与运价联动机制,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对于城市公交行业,城市公交票价不作调整,各地因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新增的城市公交补贴支出,暂由自治区财政核实后予以补贴。

  天然气出厂价不能上浮

  此外,自治区明确要求,各油田企业供应新疆区内用户的天然气出厂价格不能超过国家公布的基准价格,不能上浮。同时,向南疆三地州供应的天然气,原价差优惠部分要继续保留,提价不能超过0.23元/立方米。

  今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在降低成品油价格的同时,提高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23元,提价幅度为24.9%。此后不久,四川、重庆、湖北、江西、上海等地天然气价格陆续上调,而且在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前,各地大多以非民用天然气涨价“试水”。

  业内人士认为,提高天然气价格理所当然,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通常为等热值原油价格的60%左右,而目前在我国提价前,天然气平均出厂基准价格仅相当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25%左右。由于冬季用气高峰即将来到,目前将是天然气调价的最佳时机。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