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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市场化要统筹兼顾
日期:2007-04-28 来源:中油网 作者:中油网
关键词:
天然气
价格
市场化
统筹
兼顾
随着国家能源战略调整步伐的加快,能源价格改革已成为政府、企业和民众日益关注的焦点之一。目前,煤炭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定价,石油价格也已与国际市场接轨,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正在稳步推进,而天然气价格改革步伐却明显滞后。
市场经济环境的大背景决定了能源价格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市场定价,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其带来的问题同样十分明显,主要表现为一个工程就有一个价格。这种多价并存现象会引发系列矛盾,使不同气源的天然气到达同一市场需要平衡价格,同一气源天然气经不同管道到达同一市场也需要平衡价格。多价并存现象还增加了政府监管天然气市场运行的成本。与此同时,多价并存还增加了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天然气供需双方每年都要就这些问题进行反复磋商和谈判,这无疑将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
另一方面,天然气市场化定价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开,尤其是天然气管输价格。天然气产业开放的前提是对管输业务进行管制。这一点被发达国家天然气产业发展的实践所证实。例如,美国历时20年的市场开放过程,正是通过了对管输的有效管制来实现市场有序管理目标的。可以说,输送环节的管制是市场开放而又不至于失灵的有效手段,这一点对我国的管网运输和定价具有借鉴意义。
天然气是重要的战略能源,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具体来说,我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应是:坚持政府调控下的市场化定价的指导思想,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统筹兼顾,稳步推进东、中、西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调整。
综合天然气价格体系、管网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天然气定价市场化取向等因素,我国天然气定价现阶段应该执行的政策是:对干线价格系列包括井口价和管输价,在成本加成基础上实行政府指导价,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管网途经之处的城市门站价格。由于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因此在确定管网运输途经区域的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时应体现出一定的公平原则,即对于经济水平相对落后地区应有一定倾斜。
坚持天然气的区域定价有其合理性,这是因为各个省区天然气市场的发育程度不同。对于城市配气价格的确定,在鼓励和引导投资多元化的基础上,原则上应该推行引进竞争机制,由市场确定消费价格的原则。目前我国天然气输送管道途经之处的天然气终端市场消费投资已经成为投资的热点。
国家在天然气发展总体规划中明确提出到2010年通天然气的城市将增加到270个。西气东输管道项目开工之前,众多的民营企业就纷纷到位,加入开发城市管网建设系统,争相投资天然气终端销售,引进竞争机制的条件已经成熟。配气价格形成过程中会涉及到行业和居民用气价格的差异问题,对此可以结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地方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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