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赤道几内亚迅速成为几内亚湾地区一个新兴的重要石油生产国。赤道几内亚成为近几年国际石油勘查开发投资的热点国家之一。
1 油气资源形势
赤道几内亚的石油产量,从1996年的平均1.7万桶/日增加到2001年的18.1万桶/日,增长10倍多。连续发现并开发大油田促使跨国石油公司大幅度增加对赤道几内亚的石油勘查开发投资(目前赤道几内亚是美国在非洲的第四大投资目标国),预计今后几年赤道几内亚的石油产量还将大幅度上升。
赤道几内亚的石油主要来自3座海上油田。为应对石油生产迅速增加的现状,赤道几内亚于2000年依总统令组建了国家石油公司(Pctroguiuea),代表国家对石油勘查开发上游部门进行管理。下游生产由道达尔菲纳埃尔夫拥有80%,赤道几内亚拥有20%。
目前赤道几内亚生产的原油几乎全部用于出口。2001年石油产量为18.1万桶/日,国内消费量只有1000桶/日,净出口量为18万桶/日。
截止到2002年1月1日,赤道几内亚的天然气探明储量估计为1.3万亿立方英尺,虽然已经制定了若干利用海上天然气的计划,但目前尚未开发利用。
赤道几内亚已经成为近几年国际石油勘查开发投资的热点国家之一。
2 油气相关法律法规
1998年,政府修改了产品分成协议,将其中政府的收入分成从13%提高到20%,但即使如此,按国际标准衡量,在赤道几内亚从事石油勘查开发,政府的分成仍算是相当低的。
赤道几内亚最近几年采取许多措施以吸引外资,并对法律不断进行相应修改。为了加强对石油勘探、开采等工作的管理, 1999年8月赤道几内亚政府决定成立石油开采工作跟踪委员会,并宣布将今后所有石油收入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石油勘探、开采协议和合同一律由经济财政部签署后交总统批准。
赤道几内亚现行石油法是1981年6月16日的石油法规(法令7),1998年进行了修订,其条款在1998年的标准产量分成合同中得到了最好的阐述,勘探期为5年,根据钻井需要可逐年延期;生产期为30年。没有国家石油公司,也没有参股规定。权利金为10%~16%。公司税为25%,外加20%的附加税,共计45%。产量分成合同规定,当投资收益低于30%时,承包商获得100%的产量;但投资商获得收益率超过50%时,承包商分成20%。
赤道几内亚相关法规见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