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8时许,朝阳区和平街辖区和平东街社区12区3号楼5单元居民楼内发生燃气爆燃事故后,区安全监督局加大了对涉及燃气管道和液化石油气储存使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期间: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5家次,重点对餐饮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的职工食堂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燃气管道及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和日常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重点部位安全保障措施有力,日常检查记录详细,隐患排查问题解决详实。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处,消除各类隐患6处,依据职责共下达执法文书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