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皇家壳牌公司9月4日称,其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简称“中石油”)签署协议,每年向中石油出售100万吨Gorgon项目液化天然气。但此协议以其达成该项目最后投资决定为前提。
根据协议,壳牌将向中石油出售其西澳大利亚海岸Gorgon项目的液化天然气。协议有效期20年,规定每年向其出售100万吨天然气,但是以Gorgon合伙方就该项目达成最后投资决定为前提条件。双方目前正在确定2008年12月以前天然气出售以及购买协议的细节情况。
该协议表明Gorgon项目可能继续开展,尽管外界猜测其可能因建设成本高涨而被搁置。据估计该项目有约40兆(万亿)立方尺的天然气储量,占澳大利亚已知天然气储量的1/4。
业内人士认为,该框架协议的成功签署,实现了澳大利亚向中国供应液化天然气的一个里程碑,也是壳牌与中石油合作的重要里程碑。
壳牌石油亚洲区执行副总裁Jon Chadwick在一份声明中称,很高兴与中石油达成策略协议,这为向中国供应天然气设定了新的基准,强化了壳牌对中国天然气用户和Gorgon项目的承诺。
Chadwick与中石油副总裁孙龙德4日在佩思签署文件承认该协议,中国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和西澳大利亚州州长艾伦·卡彭特出席了该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