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达国家和地区燃气市场发展沿革
世界各国的城市燃气事业大致都走过了由煤制气、油制气到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发展过程。从经营机制的角度来看,几乎都经历了或正在进行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独家垄断,开放燃气市场,或者由垄断经营发展到具有政府监管的、全面引入竞争机制的市场经济模式。
1.1 美国的天然气行业
美国是天然气工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除了因为其天然气资源丰富以外,还由于整个北美洲是个统一的开放市场,美国和加拿大两国政府允许相互销售和购买石油和天然气。美国的天然气公司众多,但七个主要石油公司的天然气产量占到全国产量的1/3。众多的天然气供应商大部分是私人企业。美国州际的输气管网系统遍布全国,天然气输送到各个城市门站,通过当地各个配气公司将天然气分送至消费用户,包括城市居民、商业和工业用户、某些电力用户;大型的工业和电力用户由主干输气管网直供。
20世纪80年代之前,美国传统的天然气市场。上游的天然气生产商只能与输气管网公司签署长期购销合同,而输气管网公司通过配气公司向用户供气。生产商不能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和当地配气公司。1985年,美国能源监管委员会颁布了436号法令,实行完全开放天然气市场的改革。该法令准许天然气运输自由选择州际天然气管道,即把天然气运输与天然气主干输气管网业主相分离,为天然气购销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美国目前的天然气市场体制如图2所示。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公开准入”,给众多的买卖双方提供了天然气稳定供应和更多的选择利用机会。公平竞争的结果也使得天然气价格更趋合理。
液化石油气的使用在美国并不普遍,早已被天然气所取代。现在只有天然气供应不到的城市郊区和边远地区还在使用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的经营也不是垄断的,每个地区都有数家经营液化石油气的企业自由竟争。
1.2 英国燃气集团公司(BP)
在上世纪初,英国的煤气产业有市政企业和私人企业两大类经营者, 1948年英国政府把煤气产业收回国家经营。英国燃气集团公司是一家国际能源公司,英国本土的燃气业务主要由该集团下属的Transco公司负责经营,通过管道向英国本土供应燃气。由于国家投资负担过重,再加上企业机构臃肿,使得经营效率低下。英国是欧洲第一个完全开放燃气市场的国家。1982年,英国政府首先解除了英国燃气公司的垄断,推行天然气工业市场化的计划,允许工业大用户挑选供应商。1986年政府又决定将燃气产业私有化,把英国燃气公司改制为上市的股份制企业,并进一步加强了企业的经营管理。为了引入竞争,打破垄断,允许国内其它大型企业集团,如电力公司、水务公司进入燃气行业,参与经营。引入竞争机制以后,促使企业加强管理,改进服务,降低气价,使消费者受益。同时,政府颁布了“煤气法”,并成立燃气服务办公室,建立对煤气行业的调控管理机制。
1.3 香港中华煤气
香港的燃气市场也是完全开放的,燃气经营无专营权,政府也不监控气价。但是历史悠久、拥有完善管网的香港中华煤气公司实际上已形成了自然垄断。香港中华煤气公司是1862年诞生的、香港唯一的城市管道燃气公司。它是一个私营性质的股份制公司,是香港最早的公共事业有限公司和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拥有固定资产116亿港币,现时股票市值约为500亿港元。公司现有员工约2050人,主要业务为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配及销售,拥有130多万居民及工商用户。
香港中华煤气公司拥有两座轻油制气厂,总的生产能力为1100万立方米/天,石脑油原料来自于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公司建设了一个完善的输气管网,覆盖了香港85%的住宅区。大埔制气厂轻油制气生产的3.5MPa高压煤气,经高压输气管道送至中途调压站,调至中压,与马头角厂的煤气混合后,再由区域调压器调到低压,送给用户使用。输配管网总长度约2828公里,其中高压(3.5MPa)管道110 公里、次高压(0.7MPa)管道82公里,并有23个输气调压站设施及16个清管站设施,5对2.9公里长的海底管道和3条1.3公里长的隧道管道。整个输配管网的管理与监控采用SCADA系统,管位地图采用GIS地理信息系统。由于高压管网具有自备储气能力,因而不建大型储气设备,现有高压管网的储气能力约为100万立方米。
1.4 法国燃气公司(GDF)
在法国,燃气行业处于垄断地位。全国的天然气统一由法国燃气公司独家经营管理,包括天然气的生产和进口,天然气运输、配气和销售服务。法国燃气公司成立于1946年,是一家全国性国有大型企业, 主要负责用户表前的燃气设备建设、安装和维修。2000年全国的天然气销售总量达到400亿立方米。
1990年政府与法国燃气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实行委任管理,负责向全国供应天然气。法国本土的气源只够总量的5%,大部分从国外进口LNG。其中,阿尔及利亚占27%,俄罗斯占27%,挪威占 28%,荷兰占13%。法国拥有庞大的地下储气库、LNG运输船和LNG接收终端,不仅能供应国内燃气市场,而且是欧洲天然气供应转运站,向意大利和西班牙转口供应天然气。在内部管理体制上,公司在全国设立了105个配气服务中心,对5500个城镇配气,并建立合同关系,负责抄表、收费、维修、用户接待等工作。
1.5 日本大阪煤气公司
日本的燃气行业也实行典型的地区性垄断经营模式。大阪煤气公司是日本第二大煤气公司,是地区性行业垄断的股份制企业,它的发展历程是日本国内天然气发展的缩影。大阪煤气公司成立于1897年,1905年建成岩崎工厂开始供应煤制气。1972年开始从文莱进口LNG,1975年起实施天然气转换工程,到1990年完成整个地区的天然气转换。1997年在城市燃气构成中,天然气占95.8%。目前,大阪地区主要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和文莱等国家进口LNG。1997年日本LNG进口总量766万吨,其中大阪地区进口530万吨。大阪地区的煤气管网总长度51559公里,其中高压管线50km。公司建有LNG气化厂2座,大型贮罐60座(其中天然气贮罐43座,液化石油气贮罐17座),贮气能力500万m3。大阪煤气公司共有用户608.3万户,其中家庭用户578.6万户,商业23.4万户,工业及其它6.3万户,年销售量达66.06亿立方米,总营业额为7299亿日元,公司全年利润为500亿日元。
1.6 两种不同的燃气市场经营模式
纵观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天然气市场,在实际运作模式方面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一类是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完全开放市场的模式;另一类是以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实行地区性垄断、有条件地开放市场的模式。以英国和法国相比较,两国的燃气企业所有制形式不同,英国是股份制企业,法国为国家所有。两国的燃气企业都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能力,两国也都建立了公开透明的成本制约机制。在管理体制上,两国都引入了竞争机制,促使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益。英国从80年代开始进行改革,推行股份制,燃气行业目前正在计划引入竞争机制,打破独家垄断,实行产销分开的改革方案。英国的燃气市场开放以后,推动了欧洲国家加快市场自由化的步伐,而且英国能源供应商已经将目光瞄准整个欧洲市场,挖掘新的商机。同时欧洲本土和美国的能源供应集团也浩浩荡荡开进英国,开拓新的市场。法国燃气公司尽管是独家经营国有企业,但在经营形式上也在不断完善,实行特许经营模式。即根据一项长达25-30年的合同,当地政府将公用基础设施的运营委托给一家专门建立的特许公司或授有特权的公司,这家负责管理和投资的公司是特许经营期间工厂的合法拥有者,通过运营公共服务设施,分期偿还投资,取得收益。
2 发达国家和地区燃气管理模式
2.1 燃气配送机制
美国的天然气市场是完全开放的,天然气供应已经形成批发市场。众多的天然气生产商以及发达的天然气管网系统为天然气市场竞争创造了机会。一些新兴的公司也有机会参与天然气行业,向最终用户提供天然气及服务。每个天然气工业的参与者,都能够通过合同的形式,选择交易的对象和方式,以合理的价格,在最大程度上满足各自的需求。美国燃气配送机制如下图3所示。天然气供应商进入配气公司管网系统,给最终用户提供一系列选择方案;但是天然气供应商必须得到当地公用事业委员会许可,并经该服务区的公用事业企业确认其信誉度。管线公司也将提供一系列合同的选择方案,通过一体化的地下管网安全可靠地输送煤气。随着天然气未来市场和区域性现货市场的开发,天然气购气方可以自由地选择供气方,购买天然气;以相对合理的市场价格获得稳定可靠的天然气供应。
英国的燃气市场是完全放开的。政府将燃气产业私有化,把英国燃气公司改制为上市的股份制企业。为了引入竞争,打破垄断,首先决定把产销分开,英国燃气公司分为独立核算的两个公司。一个公司经营天然气进口和输配,负责全国27.6万公里管线的燃气运输及输配;另一家公司负责销售及服务。同时允许其它公司进入燃气行业,参与竞争。目前,英国的天然气是由30多家石油天然气公司供应,生产的天然气首先输送到以5个沿海港口为起点的全国输送系统,经过必要的检测和处理后,运用高压技术输送到100个地区性系统,然后再送到更多的区域分销系统。用户可以自由选择供气商,到1997年已经开放了1860万用户。
日本大阪煤气公司不仅拥有天然气田的开采权,积极参与上游领域的开发事业,而且在确保原料来源多元化的同时,和其它公司共同拥有两条 LNG专用运输船,确保长期稳定地运输、供应天然气。作为LNG接收地的泉北制造所和姬路制造所,建有完备的设施,拥有大型码头和巨型LNG存储罐等。天然气由海外产气国生产基地液化后,经大型LNG专用运输船运抵大阪,以-160℃的超低温液态直接输入LNG储罐。制造所用海水将LNG气化后,经调整热值和加臭制成城市煤气,通过公司的高压干线、中压和低压管道组成的输配管网,源源不断地输送给用户。设在公司总部的中央调度指令是运用高技术的检测控制系统,对从制造所的生产信息到整个地区的输配状况实行一元化综合监控。
法国煤气公司拥有LNG运输船、LNG接收终端、以及全国统一的天然气管网。它可以接收来自各方面的天然气气源。法国煤气公司拥有4个地下储气库供季节调峰,总储气能力为17.4亿立方米。大巴黎地区(IdF)的输配气系统是法国输气管网的典型。它由2.0--6.77 MPa 的高压管道和地下储气库组成。配气部门包括15个城市天然气配气单位, 2000年1月高峰共用气14亿立方米。
2.2 燃气行业投融资机制
法国燃气公司是一家国有大型企业,1990年政府与该企业建立合同关系,实行委任管理,向全国供气,本土只提供5%的气源,大部分天然气从国外进口。英国的燃气企业是股份制企业。1986年英国政府正式宣布,对煤气产业实行私有化,其后出现了某些因素加快私有化进程,英国政府选择了英国煤气公司作为私有化的替代企业,1986年英国政府颁布“煤气法”为英国煤气公司的私有化铺平了道路,同年12月该公司将全部股票上市出售。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是一个私营性质的股份制公司。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管道燃气的生产、输配及销售。香港中华煤气公司资金雄厚,除了经营香港燃气业务之外,1994年以后积极拓展大陆的燃气业务。投资8亿多人民币在广州芳村、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番禺、中山等地成立了4个合资企业,建设以LPG或LPG混空气为气源的气化站以及配气管网,向居民和工业用户供应燃气。此外还在其它行业投资,例如在电子商贸方面组建合资公司,经营网上购物、网上服务、金融与电子私人助理服务等项目;在环保能源方面,投资出租车的LPG加气站项目,以及垃圾填埋场生产沼气项目等。资本运作取得良好效益,2000年营业销售收入66亿港币,净资产收益率15%。
2.3 燃气价格管理机制
在气价方面,香港政府奉行最少干预、最大支持的政策,而不监督气价。气价在自由竞争中定位、浮动。例如香港中华煤气公司自己确定煤气价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煤气价格与用气量的多少挂钩,用气越多,价格越低。同时,煤气价格还与制气原料石油价格挂钩,随原料价格的升降而升降。 在法国,全国的天然气统一管理,燃气价格由国家控制,通过工业部门、财政部门与燃气公司发生关系。一般是工业部门在考虑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更新和供气的成本后初定一个价格,然后把价格提交给财政部,除非财政部反对,否则提交后15天生效。 英国1986年的“煤气法”,规定对英国煤气公司实行最高限价管制,并较详细地规定了价格计算模型。90年代又修订价格计算模型,体现价格公平;提供增进效率的激励;允许英国煤气公司取得合理的回报率;尽可能减少政府管制的负担。规定要求煤气最高平均价格年增长率不能超过1.5%;对煤气运输和储存业务也实行价格管制,制定最高限价的数学模型,并禁止运输和储存业务之间交易补贴订价行为。
美国议会于1978年通过“天然气政策法令”,授权联邦电力委员会(FPC)采取一系列管理方法,如:部分开放天然气井口价格。美国天然气合同的制定价格和期限主要取决于电力和燃气公共事业部门,并以主导市场的价格获得长期可靠的天然气供应。天然气长输管线“公开准入”给众多的买卖双方提供了天然气稳定供应和使用的机会。合同交易成本指出了现货和短期交易比1980年前的长期合同的天然气固定价格更有效。天然气有效的供应需求,增加了合同的选择权,减少了合同批准的有关条例。例如,天然气供应商可以准入当地的配气管网销售系统,给天然气用户提供一系列的天然气和能源服务合同的选择方案。配气销售公司也可以提供气天然气用户的各种天然气合同。其结果是自然而然地避免了不合理的天然气价格。
西欧很多国家的燃气价格调整有科学合理的计算公式和规范的程序。在调价程序上都是企业提出——专业委员会审核——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在价格结构上,都采用了分段计价法,超过基本部分按计量价格收费。
2.4 燃气市场监管机制
无论是完全放开市场经济模式,还是区域性垄断下的运作模式,各国的燃气市场都有政府监管机制。英国政府成立了燃气服务办公室(OFGAS)等机构,对燃气行业进行统一监管。美国能源监管委员会负责对各州际天然气的购销进行监管。对供应商除了要求其制定解决售气争议的有效程序、将售气合同复印件于当地公用事业委员会备案外,不进行更多的监控。当地公用事业委员会对公用事业企业的价格、帐单和安全等问题进行监管。
香港政府机电署标准事务处于 1981年成立,代表政府对城市燃气、工业气体进行宏观管理。其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少干预经营。香港煤气行业,包括煤气经营单位、燃气具制造和经营单位、煤气施工单位的注册登记、技术监督、认可资格以及技术、安全、规范标准的制定,均由香港政府机电署的气体安全事务处负责。
3 发达国家和地区燃气市场发展和管理模式的启示
1.发达国家和地区燃气市场发展和管理模式各不相同,它们在一定的政治经济背景下,经历了渐进的制度演变过程。
与自来水、电力行业相类似,燃气行业作为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其生产供应厂家和管线网络投资大,一般不重复铺设,开始都是属于国家企业,而且具有区域性垄断的特点。随着各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经济体制的渐进,引入竞争机制,不少国家如英国、美国,通过发行股票出售国有资产,实行企业私有化的转制,完全放开市场,建立起燃气批发市场,能够以现货或期货的形式进行交易;实行长输管线的“公开准入”制度,给众多的买卖双方提供了天然气稳定供应和更多的选择利用机会,供应商允许直接发展用户,用户也可以自由选择供应商。另外一些国家,如法国、日本,虽然燃气行业仍然保持区域性垄断,但是国家企业每况愈下的经营效果,使政府财政负担沉重,也不得不将国有企业私营化,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特许经营权,政府主管部门授予企业,在特定的区域、期限和一定的范围内具有燃气经营权。同时适当开放市场,将输送燃气与销售燃气相分离,准许其它企业进入燃气行业,参与竞争。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立法和监管。
2.各国和地区政府对燃气行业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安全、规划、立法和价格问题上保持高度主导地位。 燃气是城市的重要能源,保证安全可靠地供应,对于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态环境,对于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稳定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国和地区政府一向给予高度的重视。许多国家的政府主管部门都对燃气行业建立相应的法规,如美国的《天然气政策法令》,英国的《煤气法》,香港的《气体安全条例》等。把城市和地区的燃气规划纳入总体规划的一部分,进行严格的审查批准。政府对于安全可靠地供应燃气,公平、公开、公正地市场竞争,以及燃气价格方面实施一定的监管。
3.燃气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公益性特点,这就决定了其行业的经营必须是:第一,区域性垄断与适当开放市场相结合。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燃气行业,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市场竞争,政府不仅要给买卖双方提供双向选择权,还要适当放开经营权和投资权,开放燃气市场。第二,政府不以行业盈利为目的,燃气行业的经营企业和投资者应以安全可靠地为社会提供能源为其根本目的。当然,若要吸引企业和投资者来经营和投资,政府应允许经营企业有微利,投资者有一定的回报率和收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