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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天然气价改最终目标是放定价权于市场

日期:2011-12-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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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12/2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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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改委 天然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天然气生产和市场形势变化较大,现有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相对落后,而本次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

  “根据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逐步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状况和环境治理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向。”发改委相关负责任表示,近年来,国家根据这个改革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了水、电、油、气等重要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2005年以来,国家依据弥补成本并获得合理利润的原则,3次调整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对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保证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近年来天然气生产和市场形势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一是供气方式趋于复杂。随着西气东输一线、二线,以及陕京线、川气东送等多条管道相继投产,覆盖全国的天然气管道网络已初步形成,供气方式逐步由单气源、单管道转变为多气源、多路径、网络化供应。终端用户难以区分天然气来源和流向,再按现行机制分别制定出厂和管输价格已不能适应形势变化,价格监管的难度增大。

  二是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天然气需求增长很快,而国内天然气资源相对不足,2006年我国已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且进口数量快速增长,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目前,国际市场上天然气价格通常采取与原油或石油产品价格挂钩的方式,随着近年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攀升,进口天然气价格也不断上涨,形成国产气价格低、进口气价格高的格局。进口气价格按照国产气价格执行,造成企业进口气业务巨额亏损,不利于调动经营者进口天然气积极性。同时,国内天然气价格偏低又放大了不合理需求,一些地方盲目上马天然气加工项目。长此以往,天然气市场供应难以保障。

  三是约束企业成本的要求逐步增强。“成本加成”的定价方法使得价格主要依据成本变化而调整,难以反映消费需求对价格的制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从需求侧约束企业生产和进口成本的不合理上升,促进天然气企业改进管理,提高效率,进而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放开天然气出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政府只对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进行管理。但由于目前天然气管理和经营体制没有根本改革,市场体系尚不健全,近期拟通过“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法,即模拟市场的办法,以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格为基础,折算相应的天然气价格,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总体思路是,将现行以“成本加成”为主的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定价,即将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与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

  “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法,已在欧洲等主要国家广泛采用。新机制逐步建立后,将有利于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营者增加生产、扩大进口,引导消费者合理用气、节约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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