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长沙持续低温,在4到5摄氏度的湿冷天气下,发生在长沙市天心区富景园小区的一场停气“风波”,让小区居民们很郁闷:大家及时向物业交纳了使用费,但物业却欠缴了燃气企业的燃气费,导致燃气供应中断。经过协调,风波才得以化解。
3月31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决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其中,《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做出部分修改,要求管道燃气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燃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气”。这让富景园小区更担忧,以后出现类似情况怎么办?与此同时,记者还发现,修改后的条款对燃气用户和燃气服务部门双方赋予了更多的义务,也提高了违规时的罚金标准。
燃气欠费,“滞纳金”不再书面提及
2004年1月1日,《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对管道燃气用户的使用作出了规定,要求用户及时支付燃气费。对于逾期不支付费用的,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可以按日加收应支付款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逾期两个月仍不支付的,管道燃气供应企业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户,可以暂时停止供气。
修改后的条款并没有再提及“滞纳金”一说,只是要求“管道燃气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燃气费。逾期不支付的,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气”。
5日,记者从株洲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株洲市共有25万天然气用户,其中8万多户为普表用户,16万多户为磁卡用户。磁卡用户为交费后用气,而普表用户先用气后交费。出现拖欠费用的主要是普表用户,这类用户每隔两个月,抄表员会上门抄表。从现状来看,没有及时交费的用户,多是因为忘记交费或长期家中没人,接到提醒后一般都会及时交费。
株洲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陈富初说,现在欠费的用户并不多。用户如三五个月没有交费,一般不会采取停气措施。因为停一户的气,要关闭整个单元的阀门,影响整个单元的住户。
株洲的欠费住户中,出租户相对较多。也曾出现过一年都没交费的用户,遇上这类恶意欠费的用户,燃气公司会不断地上门催缴,无效的情况下会向燃气办请示,采取相应措施或由行政部门执法。
企业无正当理由停止供气,将处1万元以上罚款
记者发现,在对条款进行修改后,对燃气用户和服务部门的要求更高,违规状态下给予了处罚更重。以“毁坏、涂改或者擅自拆除、迁移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为例,原规只需“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而新政后则需“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企业“无正当理由停止供气”,原本“可以处四千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而今后将“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盗用燃气”的行为,原来情节严重的,只有“处二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而新规要求“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为何要求更严、罚金更高?长沙市燃气热力局局长杨彩兰认为,燃气行业本身是高危行业,一旦出事,甚至会带来大面积的伤亡,因此加强管理势在必行,用提高准入门槛、加大处罚的方式,可以给燃气企业和使用者更大的约束,规范运行。
据了解,株洲市尚未出现过大规模停气的情况。一般停气多是由于管道抢修,小区新建安装管道碰头等情况引起。而为了减少对住户的影响,施工往往会选择在下午2时至5时进行,因为这个时间段用气的住户少。而施工时间较长的,会选择在晚10时至次日早6时进行。
株洲市燃气办表示,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先保障居民用气,其次是商业用气,最后是工业用气。
盗用燃气,将协调其他部门共同执法
据了解,新奥燃气有专门的安全保卫部负责株洲全市住户用气安全的检查。去年,株洲市共检查出了100余处安全隐患,都及时得到了解决。这其中也不乏“顽固”者,因涉及安全问题,燃气公司才采取了停气措施,这类用户不到10家。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必须整改到位。
去年,在株洲电厂白石港生活区,有三个单元6户中,有5户将房屋违章扩建,压在了小区庭院管道主管上,这给附近居民带来了安全隐患。上门做工作不成,新奥燃气工作人员只好将宣传台摆在了楼栋门口,让大家都了解隐患的危害。
工作人员先说通了一位德望比较高的老人,将大家召集起来协商。拿出了两个方案,一个是拆掉扩建的那部分房子,另一个是将管道改道,但费用需要住户承担。最后,在工作人员的争取下,以建设成本价完成了改造施工。
新规出台后,对个人或单位擅自安装、改装、拆迁管道燃气设施或改换气瓶检验标记,进行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装修等活动都有了明确规定。对于盗用燃气的,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这也给行政部门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株洲市燃气办负责人表示,发生这些危害行为后,主管部门会协调其他部门来共同执法,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