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质监部门获悉,3月份以来,市质监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查处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充装专项行动。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市尚未发现有掺混二甲醚及充装过期瓶、改装瓶的违法行为。
据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专项行动为期一个月,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违法行为,以及气瓶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充装单位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充装,是否存在充装过期瓶、改装瓶的行为。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对辖区内26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进行了检查,并现场抽取11个样品送检,督促充装单位严格执行标准,充装的液化石油气必须有合格的检验报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