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每立方米由2.40元调整为2.80元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天起,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80元。
据悉,此次价格调整,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有关通知的精神和新奥车用燃气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在成本审核、召开出租车司机座谈会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同意的。
市物价部门负责人介绍说,今后,我市将逐步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的比价关系,以后遇有国家调整成品油价格时,将以90号汽油现行中准价为基础,由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比价关系制定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同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上调或下调时,由市物价局按照联动公式测算调价水平,提出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价格调整后,车用燃气有限公司调价后增加的收入要合理安排使用,主要用于车用天然气加气供应站的基础建设,扩大供应站点。并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尽快缓解出租车“加气难”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