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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严控液化气涨价 下令两巨头增产

日期:2007-11-20    来源:中国财经网  作者:中国财经网

国际燃气网

2007
11/20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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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家发改委 液化气

    由于季节和国际油价上涨等因素,部分地区出现民用液化气价格上涨。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液化气价格管理保证市场供应,各地企业不得擅自提高出厂价格。

  通知中,发改委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化集团督促所属液化气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做好月度平衡和衔接,努力增加资源供应;发改委地方系统则要加强生产、进口和调运的协调,确保液化气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进入三季度以来,一些地方出现液化气供应紧张局面。

  据云南当地媒体报道,昆明出现了连续两月的供气紧缺。广州方面的消息则称,10月份广东液化石油气价格接连大幅上扬,近期珠三角码头进口气挂牌批发价格已经上涨至今年以来的最高位,每吨达到7000元。

  广东省油气商会燃气部梁海珊表示,进入秋冬后,民用液化气由于需求的上升会造成季节性供应偏紧,今年又逢国际原油价格不断上涨、市场价格波动加剧。

  就全国范围而言,目前液化气1/3依赖进口,2/3国产。但广东等沿海地区的液化气对外依存度已达60%。

  针对发改委出台的调控措施,梁海珊表示,对进口占多数地区的价格平抑作用可能有限。首先60%的港口价格已完全放开;其次中石油、中石化等国有企业液化气产品受到调控后,出厂价格虽然低廉,但中间销售商仍然会根据当时的市价出售。

   “不过,在局部一时的价格波动情况下,中石油、中石化拥有保证市场产量的能力,但如果价格持续上涨,计划定价不是长期之道。”梁海珊说。

  另据该商会统计,近两年受国际油价影响,当地民用液化气价格呈持续上涨趋势。在液化气依赖进口的省份也有同样的情况。

  发改委此次通知提出,地方液化气出厂价格要按照与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3~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不得擅自提高。放开价格的地区,将制订液化气价格上涨应急预案,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及时依法进行干预。

  进入下半年后,国内物价上涨速度有所加快。国家相关部门多次表示,要加强市场监管,抑制消费品价格过快上涨,今年年底前,原则上不出台政府调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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