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调查,调价前上海市民用液化气供应站未发生惜售和不供应现象,调价后市场供应平稳,各供应站均已张贴价格公告并耐心做好解释、服务工作。市市政局已要求有关企业严格按照气价标准执行,保证站点的正常营业,不得囤积、惜售和加价销售,不得以任何借口停止供应或限量供应;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用户服务档案,根据用户用气性质提供相应的供气使用凭证。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组织对经营企业执行价格调整政策的情况开展检查,并密切监测市场供应和顺价销售政策执行情况。
日期:2007-11-22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上海市人民政府网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国际燃气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国际燃气网无关,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凡注明“来源:国际燃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国际燃气网,转载时请署名来源。
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或其它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