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第四轮能源开发招标将于5月30日至31日举行,将有47家石油公司竞逐12个油气田的开采权,每个油气田平均占地6500平方公里。
伊拉克石油部称,第四轮能源开发招标主要是为扩大伊天然气产量,以满足发电行业需求,发展基于天然气的相关行业,增加伊石油储量。这12个油气田,预计将为伊拉克的能源储量增加29万亿立方英尺天然气和100亿桶石油。
此次招标的油气田多位于伊西部和中部偏远地区,难以保护其不受伊拉克叛军的袭击,因此使投资风险加大。
为吸引更多公司参加竞标,今年2月伊拉克石油部修改了最初的合同草案,将国有企业参股部分从合同中去除。在原合同中,伊国有石油企业必须占每块油气田25%的股份。
中国共有四家公司参加此次竞标:北方工业公司旗下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其独资设立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企业将与英国石油公司、美国雪佛龙、瑞士嘉能可、日本三菱、荷兰壳牌、法国道达尔、韩国SK集团、挪威国家石油公司等企业竞标。 此次竞标企业中,不包括美国能源巨头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这家公司因早前与伊拉克北部半自治的库尔德地区政府签署油气开采合同,触怒了伊中央政府,被禁止参与竞标。
中标的公司可立即开采在油气田中发现的天然气,但当发现石油储量时,伊拉克石油部有权要求其停止对该油田的开采,最长可达七年。承包该油田的公司,在此期间仍可获得开发成本的赔偿以及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LIBOR)外加3%的利息。但如果承包公司决定在停采期间退出项目,将不能获得利息,同时将失去恢复生产后开发该油田的机会。
设计上述条款,是为帮助伊拉克维持并增加石油储量,以抵消可预计的消耗,同时从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获得更大的出口配额。欧佩克将于6月召开会议讨论新配额。
自2008年第一轮能源开发招标至今,伊拉克已举行了三轮能源开发招标活动,签署了14份油气田开发服务合同。目前,伊拉克已探明的天然气储量约为112万亿立方英尺,位列全球第十位;拥有1430亿桶已探明原油储量,以及2140亿桶潜在原油储量,是欧佩克成员中原油储量最大的国家。
伊拉克石油出口收入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95%。近年,伊政府一直努力提高石油出口量,以增加石油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