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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俄天然气定价机制“拖而未决”

日期:2007-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雁争

国际燃气网

2007
12/07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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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进口 天然气

  因进口涨价,未来或在上海等大城市试点资源价格接轨
  
    有关俄罗斯向中国出口天然气的进展,记者近日从在北京召开的“中俄哈石油天然气论坛”上了解到,中俄两国公司已经就定价原则达成一致,但是并未就定价机制达成一致。

  不久前,有媒体引用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高层人士的话表示,俄方已与中国伙伴就出口天然气的定价机制达成共识。该消息引发了市场对俄罗斯天然气将尽快供应中国的期待。

  而俄罗斯联邦工业与能源部政策局局长弗拉基米尔·萨恩科在论坛发言时表示,俄罗斯天然气最快也只能在2010年后供应中国。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简称“俄气公司”)董事会副主席顾问阿列克谢·马斯捷潘诺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至今为止,中俄公司仅就定价原则达成了一致。

  根据了解,定价原则即,针对同样质量的天然气,无论销售给任何国家,俄气必须保障自己得到同等的收益。

  在俄罗斯政府资源价格市场化的战略框架下,俄气不久前宣布,2008年输欧天然气价格将进一步提高到300-400欧元/千立方米。

  扣除运输成本的因素,根据以上定价原则,中国也需要按照类似价格进口俄罗斯天然气,即每千立方米3252元至4336元。而目前,国内对天然气价格承受能力最高的城市上海,其民用天然气的价格也只有2100元/千立方米。

  俄气公司人士表示,目前,公司仍在继续就天然气定价机制问题和中国公司积极谈判。

  根据国际惯例,在长达数十年的天然气销售合同期内,买卖双方将根据原油价格的适时变化,按照约定的一定的核算原则,及时地修订天然气的销售价。这个事先约定的核算原则,就是所谓的定价机制。

  最近两年,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国际市场上天然气价格也随之上涨。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没有同步上调国内天然气的价格,天然气价格倒挂现象严重,导致中俄两国公司在定价机制方面产生了巨大分歧。

  因此俄气公司表示,供气合作可能在短期内难以履行;而俄气公司的中国伙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昨天未对以上分歧作出表态;国家发改委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姜鑫民则表示,作为经济主体,俄气公司的定价原则有一定合理性。

  姜鑫民告诉记者,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珠三角地区和上海等城市对资源价格的承受力提高很快,今后可以考虑在这些地区先试点天然气价格接轨,并使这些地区居民率先使用到俄罗斯等国的天然气。

  根据姜鑫民的研究,截止到2010年,中国的天然气需求量将达到1000亿至1200亿立方米;而产量将达到900亿至1000亿。其中的微小缺口可以通过促使中石油等三大公司增产的方式弥补。

  但是他还表示,截至2020年,中国需求将达到2000亿至2400亿立方米,庞大的缺口只能通过进口弥补,届时,中国的天然气价格必须实现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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