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财经 » 燃气行业研究 » 正文

再谈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

日期:2007-12-12    来源:中燃网  作者:中燃网

国际燃气网

2007
12/12
13:4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液化石油气 安全

    随着液化石油气越来越普及,由液化石油气引发的安全事故也越来越多,特别是瓶装气。重申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管理也越来越有必要了。
    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优质的液体燃料,在全国大部分城市得到广泛使用,除民用外,食堂、酒店、宾馆等部门也在普遍使用。但由于液化石油气本身独特的性质,存在很大的危险性,因此我们在充装、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而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盛装液化气的容器,如果使用不当、管理不好就会出现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威胁到我们的生命。
    为了加强钢瓶的安全管理,许多地方实施了钢瓶产权转移政策。钢瓶的所有权归充装单位所有,用户只拥有使用权。这种方式督促了充装单位加大了对钢瓶的安全管理力度,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淡化了用户的安全意识,以至于现在许多事故发生在用户家里。我认为钢瓶的安全管理不能光靠一方就能解决的,要一分为二来看这个问题,要靠大家一起共同努力才能做到真正的安全。所以我把钢瓶的安全管理分为两个部分:主动管理和被动管理。主动管理是充装单位及钢瓶的所有者对钢瓶的管理,它包含了钢瓶的采购、冲装、储存、运输、检测,也就是说保证一个合格的钢瓶到用户手上。被动管理就是说用户督促钢瓶所有者提供一个合格的钢瓶给自己,并且安全的使用好钢瓶。关于主动管理许多专业人士在者方面已经有大量的说明。下面就钢瓶安全的被动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
   1、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质量
    到用户手上的钢瓶通常分为二种:新钢瓶和检测瓶。
    新钢瓶是指经出厂检测合格后,投放市场的钢瓶。应具备合格证明,钢瓶除瓶体外还有护罩、底座、角阀等安全附件,且护罩、底座均为不可拆卸的焊接件,瓶体上应标明盛装介质、产权单位标识,护罩上标明盛装介质、生产日期,钢印号。
    检测瓶是指使用经过了一个或几个检验周期后,检验合格再次投入使用的钢瓶,应具备检验合格证明,通常在角阀处会有一个检验环标明检验日期及检验单位,瓶体上标明盛装介质、产权单位标识、下次检验日期、空瓶重量及钢瓶号,钢瓶着漆方式通常为整体喷漆或烤漆,而不是手工涂刷。
    根据2000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GB8334—1999)规定,对在用的YSP—0.5型、YSP—2.0 型、YSP—5.0型、YSP—IO型和YSP—1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的检验周期均为4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3年;对在用的YSP 一50型钢瓶,每3年检验一次。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应按报废处理。
    无论是新钢瓶还是检测瓶,在产权单位都有完整的钢瓶档案,可通过瓶号对其进行查询。
    2.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充装
    绝大多数物体具有热胀冷缩的性质,液化石油气也不例外。其体积系数比水要大的多,当温度升高时,液态体积膨胀,大约每升高10℃体积膨胀3%~4%。随着温度的升高,气态空间逐渐被液态挤占,当温度升高到一定温度,液态就会充满钢瓶。当气、液共存时,钢瓶内的压力是饱和蒸汽压,它随着温度每升高1℃,压力就急剧上升2.0~3.0MPa。钢瓶的爆破压力一般为8.0MPa,温度只需再上升3~4℃,钢瓶内的压力就可能超过爆破压力,引起钢瓶爆破。
    当钢瓶内按规定充装量充装液化石油气时,温度要到60℃时才会使液态充满整个钢瓶。生活中,一般不会出现这样高的温度,因此可以安全使用。
    通常家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以35.5L用量最多,因为以0.427kg/L充装系数计算,此类气瓶正好充装15kg液化石油气,是一般家庭一个月的消耗量。
    目前各液化气公司的装瓶站都会严格控制钢瓶的充装量,15㎏钢瓶的一般充装量为14.5kg±0.5kg,充装误差一般不超过0.5㎏。充装完毕后执行充装复检制度,保证每个钢瓶不多装,经检漏后用封口膜将角阀口封住,确保安全用气。但是,如果违反操作规程,超量充装钢瓶,后果将不堪设想。1981年4月 17日下午6时湖南省湘潭市某工程公司一住户家里一个YSP-15型钢瓶发生爆炸,造成三死四伤的重大事故,后经调查造成这次液化石油气爆炸的原因主要二:一是气瓶制造质量低劣,爆炸瓶实际容积比标准容积小,二是由于用户为了多装气,将气瓶皮重私自改写成17kg,较实际瓶重多了1.97kg,结果造成钢瓶严重超装。引发了此次特大爆炸事故。
    3.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正确使用
    3.1 液化石油气钢瓶外观检查
    液化石油气钢瓶应外观完好,安全附件齐全,用户如发现钢瓶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碰撞挤压而发生变形的钢瓶,或安全附件损缺,应予以拒收。
    3.2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放
    在家庭应用中,钢瓶的安放位置及安放方式,对安全用气有直接影响。钢瓶安放应便于进行开关和检查漏气,同时要远离火源。现在不少家庭为了厨房的美观,将液化石油气钢瓶放置在封闭的厨柜内,通风状况不良,存在微漏时,液化石油气会在厨柜内集聚,达到一定浓度,遇到明火就会产生爆燃。而明火有可能是燃气具使用产生的火苗、开关电器产生电火花、静电等多种。因此,钢瓶放置应是敞开通风的地方,避免液化石油气聚集。
    钢瓶要直立放置,不许卧放或倒放。许多家庭为了充分使用,在液化石油气快使用完时,将钢瓶卧放或倒放,这是很危险的行为,有可能会造成残液以液体形式通过燃器具燃烧口喷出,遇到明火,喷到哪里,就烧到哪里。
    在冬天室温较低的情况下,会有许多居民用火烤或开水烫的办法,以帮助液化石油气由液态转变为气态,从而达到点火的目的。火烧水烫的温度,大大超过钢瓶的允许使用温度,液化气受热膨胀,很快充满钢瓶内容积,然后液态膨胀压急剧上,导致钢瓶爆破。即使钢瓶不发生爆破,也会受到腐蚀和损害,局部强度就会降低,作为受压容器, 在压力的冲击下,瓶体会产生裂缝,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
    钢瓶放置位置应保持干燥,避免瓶体腐蚀,人为缩短钢瓶使用寿命。
    钢瓶应远离灶具,为避免钢瓶受灶具火焰的烧烤,二者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一般为0.5~1.0米为宜。
    3.3 正确使用输气管
    根据液化石油气的性质,通常选用丁腈橡胶管作为输送液化石油气的专用胶管。如果胶管损坏,绝不能随便用别的胶管代用,应配用专门的胶管。胶管长度以1.0~1.5米为宜,胶管过长,容易被其他物体挤压,造成突然断气,胶管过短,使钢瓶与灶具的距离太近,很不安全。
胶管安装后应用卡子扎紧,并在接口处用肥皂水试漏。胶管禁止穿孔机过墙壁楼板,以防胶管折断脱落造成事故。
    3.4 钢瓶角阀
    角阀是钢瓶与外界连接的唯一关口,角阀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家庭用气的安全。角阀在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三种问题:一是关不严,二是阀盖处有可能会出现泄漏的情况,三是阀根与钢瓶连接处密封不严。以上三种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角阀的安全作用。用户对以上三种问题的检查方法如下:先对阀根部检验用肥皂水检漏,然后与灶具连接后,打开角阀,再对阀盖用肥皂水检漏。关闭角阀,再用肥皂水试漏,以检验角阀是否能关严。以上三种情况,无论出现哪一种,均应与气瓶供应商联系,予以更换。必须运回充装点进行处理。
    3.5 钢瓶减压阀
    减压阀是减压、输气的关键设备,它使气态液化石油气从高压变为低压,同时有稳定出口气体压力的功能。只有它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才能保证安全用气。不能乱动减压阀调节螺母。减压阀出厂前,调整了其调节螺母对弹簧的压力,证减压阀出口压力在2.5~3.3KPa范围内。如果随意旋动调节螺母,出口压力就可能超出这个范围,灶具就不能正常燃烧。减压阀壳上有个小孔叫呼吸孔,它与减压阀膜上腔相同通,而与液化气是隔绝的。当膜片上下运动时,膜片上方的空气从呼吸孔进出,不必担心液化气会从此孔流出。如果此孔被堵住,膜片上方的空气无法正常进出,膜片的动作受到了限制,液化气就会高压通过,更加危险。
    3.6 严禁乱倒乱放残液
    残液只能由充装单位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抽残和存放,用户不能自行处理。液化石油气中除丙烷、丙烯、丁烷等主要成份外,还含有一定的戊烷和比戊烷更重的烃类物质,这些物质在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很低,气化不了而留在瓶底成为残液。在空气中泄压以后,残液比汽油更易挥发、扩散和燃烧,一遇火星就会形成火灾,因乱倒残液造成人员烧伤的情况,时有发生。1977年2月1日山东省某钢铁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三名充装工将几只钢瓶内残液倒在地上,其中一人,在门口抽烟(距倒残液处7m),一划火柴,当即起火,烧伤2人。因此,用户对于钢瓶内的残液,决不能到处乱倒,应该送到充装站内统一回收处理。
    用户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学会正确使用钢瓶上的设备,定期对钢瓶、灶具、连接管路等进行检查,防止漏气情况发生。
    尽管天然气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普及,但是瓶装液化石油气仍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与天然气并存。近年来,由于国家不断加大了对民用燃气的管理与监督力度,使得主动管理者——充装单位及钢瓶产权所有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执行力度不断完善与提高,但被动管理者——用户由于钢瓶产权转移带来安全上的依赖惰性,反而缺乏足够的重视。本文试图从用户的角度出发,阐述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以期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加强用安全用气知识,希望所有的用户都由被动变主动,都成为钢瓶安全使用的执行者和监督者,使我们的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之中。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