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从全区燃气安全工作会议上获悉,广西拟加快建立和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对燃气泄漏、爆燃、爆炸等非常态情况的监管,着力提高全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韦力平说, 从以往工作经验看,燃气监管工作主要停留在对燃气企业正常状态下的监督和检查,对燃气储存、输配、燃烧器具等设施泄漏、爆燃、爆炸等非常态情况,全区未形成比较完善、统一的应急工作思路、程序和规范标准。
同时, 受制于配套政策不健全、专业人员缺乏等因素, 各级燃气管理机构的管理模式陈旧,管理程序混乱,尤其是新建燃气设施的安全预审查、燃气工程和燃气设施的施工图审查等一直存在监管空白。
据统计,截至2011年,广西天然气供气总量13656.7万立方米,用气用户48.6万户,其中家庭用户46.7万户。全区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了84.55%。
“在保持燃气普及率、供应量、供应规模稳步增长的同时,全区267家燃气企业连续五年来未发生一起特重大事故。”韦力平表示, 为进一步提高燃气安全监管水平,将加大联合督查力度,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业技术机构等做好燃气工程、燃气设施的安全预审查和施工图审查,继续对燃气设施维护与使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与处置等重点环节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
要落实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加强燃气特许经营权管理;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所有市县燃气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以从源头上规范燃气安全生产运营。
韦力平说,加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各市、县要在2012年底前将本市、县部门应急预案、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情况汇总,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备案。主管部门、企业每年分别开展1次以上、2次以上的应急演练。
会上,南宁、北海、桂林、灵山4市县的代表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