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闹市街道,一家五金店居然偷卖液化气,店外人来人往,店内二楼还住着人,安全隐患多多。
7月31日上午,颍东区消防执法人员深入乡镇排查易燃易爆场所,在正午镇发现了这家五金店。经现场检查,这家五金店地处该乡镇街道闹市区,人车流量较大,一楼用来储存和销售液化气,二楼为其家人居住,并长期在店内烧水做饭,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检查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报请颍东公安分局给予该店店主来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同时,检查人员对来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提高自身安全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对社会消防的安全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