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指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这是中央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具有重要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我们认为,当前我国汽车产业贯彻落实这一重大决策有两条途径:一是在传统汽车领域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在生产制造环节和产品使用环节做到更节能、更环保;二是另辟蹊径,大力发展清洁替代燃料(新型能源)汽车。
近年来,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清洁替代燃料(新型能源)汽车发展呈现出多途径、多形式的发展局面,燃气汽车、醇醚类燃料汽车、混合动力汽车、蓄电池式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均取得一定的成果。但同时我们感到,迄今总体效果并不理想。我们认为最主要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促使汽车能源多元化、发展新型能源清洁汽车的总体思路、政策和重点不明确;二是世界石油资源短缺的严重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
因此,制定一个符合客观实际的、清晰明确、有侧重点的清洁替代燃料(新型能源)汽车技术发展战略,尤其是明确近期(5年左右)清洁替代燃料(新型能源)汽车发展重点,是我国的当务之急。在权衡、比较清洁替代燃料(新型能源)汽车各种技术方案后,我们认为,我国近期宜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天然气汽车、混合动力汽车。这是因为:
第一,天然气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的基础技术基本确定或比较明朗,不仅具有较好的现实可行性,而且在未来也有较广阔的发展前景,能兼顾当前与长远利益,实施成功的机遇高,风险低。
第二,天然气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不仅自身的节能(或替代石油)、减排效果好,而且经济效益和社会综合效益较好。
第三,天然气汽车驱动所使用的一次能源,资源比较(或相对)丰富,容易获得,成本相对较低;混合动力汽车能兼顾传统汽车和电动汽车的优越性,保证传统汽车由依赖石油向新型能源(替代燃料)时代以较低的代价平稳过渡。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对天然气汽车的发展:
一、汽车行业和国家有关部门应从战略高度,重新审视我国天然气汽车未来发展的相关计划(或规划),制定与之战略地位相称的、新的行动方案及一系列配套服务措施,确保其在研发、制造、销售、使用等所有环节都能受到优先对待或获得相应的支持,使之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例如:当前一个最急迫的呼吁和要求,就是国家发改委应针对天然气汽车的固有特点,在天然气汽车生产企业申报其产品时,将天然气汽车的专用装置作为载质量的一部分来看待。
二、我国天然气汽车的发展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为支撑,发展自主品牌为目标,以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替代石油为主要目的,以大中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为推广普及的突破口和重点,在产业发展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研发、生产和销售应主要集中于优势企业,防止发生新的“乱、散、差”现象。
三、在技术路线的选择上,参照国际趋势及国内许多试点地区的经验教训,应重点发展电控式单一燃料的天然气汽车。
四、国家应根据统筹规划、调整和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的原则,优先和保证天然气汽车的用气供应,始终使其在燃料价格上相对于汽柴油保持一定优势。
五、加快和完善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依据各地区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政策鼓励和支持。
对混合动力汽车的发展: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国家应加大对混合动力汽车研发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及扶持力度,集中资源,优先发展。国家可按照一定标准或要求,有选择性的对一批基础好,具备实施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条件的骨干优势企业进行重点扶植,改变迄今为止国家在发展新型能源清洁汽车上资金极度分散、效率低、效果不显著的状况,尽快收到一定的投资示范效应。
二、重视从标准与法规上支持。国家应从维护电动汽车(包括混合动力汽车)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在制定相关技术标准与法规时,尽可能多的采用我国自行(或自主)研制的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经实车验证后发布,而不是主要从参照国外引进车型(或国内合资产品)出发加以拟定。同时,国家在制定新的交通法规(或修订法规时),可结合出台节能减排政策而考虑在特定区域限制使用高污染的传统汽车,同时鼓励(给予某种优惠)、甚至强制使用清洁汽车。
三、制定完备、系统的改善消费环境的扶持政策。可借鉴国外有关国家的成功经验,通过综合性的政策激励机制,为我国清洁替代燃料(新型能源)汽车商业化营造一个较为有利的消费环境。这些政策措施应包括投资(如设立支持研发和产业化专项基金等)、财税(针对车辆制造者、使用者的各种税费减免优惠等)、金融(如帮助企业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管理(如对混合动力汽车等实行专门的牌照管理)等诸多方面。
四、加强舆论宣传导向,提高人们节能环保意识和热爱、支持清洁替代燃料(新型能源)汽车事业的自觉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