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河北省邯郸市天然气价格上涨一事,邯郸市物价部门4月4日公开回应,并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通告,称调价经过严格的听证、公示等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据悉,早在2010年11月26日,邯郸市就召开过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至今相隔近两年半的时间。听证会的效力虽说没有明确的时限规定,但是不可能无限期的沿用,按照惯例任何法规都有确定的实施日,听证会也不能例外,如果说两年半的听证定价继续有效,那么五年六年是否也有效?
既然说到符合法规,那么对照一下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按照第二十二条(三):“定价成本监审人介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也就是说要说清楚为什么要涨价,涨价的理由是什么。天然气涨价理由大都是以经营性亏损为理由,邯郸两年前即使天然气是亏损,但并不代表现今就亏损,以北京市天然气集团为例,该公司2012年盈利高达21.3亿元,深圳燃气2012年年报显示,当年实现净利润5.28亿元。这些曝光的天然气公司属于暴利,那么邯郸呢?难道是亏损经营不成,退一步说,即使是目前亏损,也应重新介绍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为何不重新监审,以两年前的监审替代现今,能说合法吗?
再则,按照第十七条定价听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拟制定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这个分析可以说要考虑到民生,顾及民意。当年未涨价是“由于当时物价持续上涨,国家、省陆续出台了稳控物价措施,要求‘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而从目前看,物价更需稳控,从上到下稳控物价措施更坚决。尤其是国家发改委刚刚否认了天然气近期将涨价的谣言,此时更应该关切公众的感受。在此风头上涨,显然没有重新对经济、社会影响分析,是为涨而涨。
为何当地要套用老的听证会结论进行天然气涨价?在我看来,涨价心切是主因,看到他人涨,自己不涨,总觉得受了损失。而要重新召开新的听证会吧,目标太大,太耀眼,而将两年前的听证会搬出来,一来可以表功,“早就可以涨,我是推后涨”;二来可以有退路,无须承当涨价的风险,更显得有能量。
邯郸现时天然气涨价不仅给发改委难堪,而且受到各方面的质疑,更主要的是违反了有关的法规,可以说既不合民意,又不合法规,因而,对于此种以合法的幌子进行涨价的行为,不应听之任之,有关部门应该有个说法,不然,发改委否认天然气涨价只能是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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