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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出台 居民用气价格不调整

日期:2013-06-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丁栋

国际燃气网

2013
06/28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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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 天然气价格 居民用气价格

    国际燃气网讯:中国能源领域改革的“重头戏”天然气价格改革28日迈出实质步伐,中国国家发改委当日发出通知称,自7月10日起,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

    与成品油、电力等相比,中国的天然气价格明显偏低,被指无法反映出资源的真实价值,不利于调动生产企业积极性、增加供应,不利于下游用户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市朝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朝奠定基矗

    此次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两个部分。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人民币,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

    通知明确,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门站价格以下的销售价格,由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天然气价格改革只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该负责人表示,居民用天然气不调价原因是综合考虑天然气生产、供应、消费面临的形势,在理顺价格的同时,保障居民生活不受影响。

    此次调整天然气价格,对下游企业将产生什么影响?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天然气综合提价幅度较小,总体影响不大。首先,居民用气不作调整,不会对居民生活和价格总水平产生直接影响。

    对于下游用气行业,由于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仅为9%,与使用可替代能源相比,价格调整后的天然气仍具有竞争优势。对部分产能过剩的行业,天然气价格调整将起到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的作用。对于燃气发电、供热等企业,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成本会有所增加,将采取价格优惠、补贴等方式进行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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