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单纯追求定价权更重要的,是建立反映本地区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市场。这个市场能发现天然气的真实价格,消除价格“扭曲”,避免效率损失,使得天然气被最合理地利用。
被误解的天然气定价权
在我国,对大宗商品定价权的讨论汗牛充栋。很多专家总拿定价,也有称之为定价话语权,说事,认为我国在大宗商品市场上受到了不公平对待——买什么什么涨价,即便是最大买方,也只能听任有“定价权”的卖方的摆布。
其实这种现象并非中国独有,在天然气贸易上,整个东亚地区可能都有类似的看法。东亚是液化天然气(LNG)的主要买家,中日韩三国的LNG进口量占世界总贸易量的七成左右。
与庞大的进口量相比,东亚地区并本地区自己的定价机制。东亚地区LNG的进口价格,往往与日本原油(51.83, 0.19, 0.37%)综合价格(JCC)挂钩,即气价由油价决定。这与全球另外两大天然气市场——北美、欧洲的定价机制不同。
北美市场采用的是竞争性的定价机制,也称枢纽定价,价格由管道气之间的“气—气”竞争决定。亨利枢纽这一天然气交易中心形成的交易价格也是北美市场的基准价格。英国的国家平衡点价格(NBP)也是枢纽定价机制。
而在欧洲大陆,天然气的主要定价机制和亚洲类似,可统称为与石油挂钩定价(也称“石油挂钩价”)。稍微不同于东亚的是,欧洲天然气定价的参照物是终端消费市场上的石油制品,而不是原油,因此也称为净回值定价。
由于市场定价机制不同,在前几年国际油价飙升时期而经济危机的时候,世界三大市场气价差异明显,天然气在亚洲市场的价格明显高于欧洲和美国。这种价格差异被视为“亚洲溢价”。
很多人认为,造成这种溢价的主要原因是亚洲缺少定价权。言下之意,如果有了定价权,价格就不应该有此种程度的差异;或者说,合理的亚洲市场的天然气价格应该在此价格之下。
基于这一逻辑,常见的建议对策是建立天然气市场,特别是衍生品市场,形成中国(亚洲)价格,以夺回价格权力。目前,中国、新加坡和日本都在努力建立天然气交易中心,试图形成亚洲基准价格。
世界三大市场的天然气/LNG价格: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
将亚洲溢价归咎于和油价挂钩的定价机制,甚至归咎于买家没有定价权,很可能是不合理的。卖方可以辩护,那些被挂钩的油品价格,本身就是公平的市场价格,不存在对买方不公平问题。
以欧美市场作为亚洲市场的参照物来讨论天然气定价并不合理。因为天然气还没有形成全球统一的市场,欧美市场和亚洲市场的基本面并不相同。就亚洲自身来说,亚洲地区缺乏本地区的期货和现货交易平台,各消费国天然气市场之间相对独立,市场流动性很低,没有一个能够反映本地供需关系的参考价格,缺乏判断亚洲溢价的基准价格。
现有的与原油挂钩的定价机制之所以产生,并不是因为亚洲买家没有主导权。传统的和油价挂钩的定价机制有其优点。
上世纪70年代,油价挂钩的定价机制被发明出来的时候,主要考虑的是油品和天然气是替代关系。挂钩机制保证了天然气的竞争力,让买家能够开拓市场。对于消费者来说,还可以确保供应量,保证其能源安全。气价和油价挂钩,也比较有信用度。同时,也可确保生产者的销售量,并获得更有吸引力的售价,为融资奠定基础。
由于石油是全球性市场,油价比较透明,至少不容易被绝大多数国家操控。与其挂钩的争议比较小。实际上,如图所示,在2008年及以前,亚洲天然气价格和其他两种价格并没有显著的区别。“亚洲溢价”仅仅是2008年以来,随着美国页岩油气的发展,以及全球经济危机,才变得更加严重。
当然,形势的确发生了变化,改变天然气定价权,也有了更多的理由。概括起来有几条。一是天然气已经成长为独立的市场。在用户端,天然气已经不再与油品直接竞争,不应该让油价决定天然气的价格。
二是现在天然气的竞争对手,更多的可能是发电领域的煤炭而不是油品。不应该和油品挂钩。作为亚洲买家来说,额外的一个理由是油价是全球市场而天然气是地区性市场,不应该用全球的价格机制来定价局部市场的天然气。
欧洲由合同定价向现货市场定价机制的过渡,更给了亚洲买家理由和信心。在欧洲市场,2011年以前超过70%的天然气采用石油挂钩定价。但由于欧洲经济危机和美国页岩气革命等原因,欧洲市场上天然气供大于求,使得竞争性定价逐步获得市场。
2011年后,欧洲约有42%的天然气供应已经采用现货市场定价,2014年这一比例很可能已经增至50%以上。采用市场价格定价的地区主要为西北欧市场,包括英国、荷兰、比利时等国,也因此形成了英国NBP、比利时Zeebrugge和荷兰TTF等多个枢纽价格。
但是,把建立市场、发现价格和寻求价格基准的努力等同于对定价权的争夺,这样的看法有害无益。这种斗争的观念既不符合经济学理论,也不利于市场健康发展。斗争的观念必然导致你死我活。而市场的发展,应该是实现买卖双方的合作共赢。如果定价权真的能够带来额外的利益,那么,其他国家也会努力争取。公开竞争的结果,最终会导致这种优势的消失。因此,定价权不应该成为改变定价机制的动机。
过分强调新的定价机制在解决亚洲溢价问题上的作用,既不准确,也容易引起卖方的反感。正如当前市场所展示的那样,亚洲的天然气现货价格有时候已经在欧洲的价格之下,亚洲享受了折扣,而不是溢价。如果单纯认为竞争性定价是为了解决溢价问题,此时大可不必烦神。
比单纯追求定价权更重要的,是建立反映本地区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市场。这个市场能发现天然气的真实价格,消除价格“扭曲”,避免效率损失,使得天然气被最合理地利用。
也就是说,建立体现天然气真实价格的市场,符合各国自己的利益。这种公平合理的天然气价格应该由供给需求的基本面决定,而不应该由卖方或者买方左右价格的非市场能力决定。如果这个市场是可信且相关的,价格也就自然能够被认可。
有人担心低油价会打消亚洲国家寻求新的定价方式的积极性。这种消极行为是错误的。低油价的时候,也是建立枢纽价格的绝好时机。在油价比较高位的时候,卖家担心利益受损,往往不愿意接受新的定价机制。而低油价时候即便修改定价机制,合同价格可能也变化不大,更容易被买卖双方接受。
总而言之,基准定价是天然气市场化的结果。鉴于中国天然气市场的巨大规模,只要我们构建好了竞争性的市场,价格自然会对我们自己甚至东亚地区的贸易有指导作用,成为价格基准。但是,不要指望这种价格基准能为我们带来相对于其他东亚进口国的额外的利益。但从我们自己的利益出发,也要构建好竞争性的天然气市场,不能为了定价权而舍本逐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