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船舶公布,与从事石油及天然气投资及在中国若干城市供应燃气能源的一名独立第三方的燃气公司订立合作意向书。可能合作事项包括:探索透过将该燃气公司之附属公司并入公司而进行合并的可能性,而公司可能以现金及发行可换股债券之代价收购燃气公司之附属公司的全部股权;与燃气公司之附属公司(主要於中国江西省九江地区从事销售成品油、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及丙烯)开展合作,视乎估值可能对其作出收购。
公司强调,可能合作之条款尚未厘定,并有待有关订约各方进一步磋商。董事会认为,可能合作将令公司可於能源业务上运用燃气公司的优势及经验,以配合集团将业务多元化拓展至能源物流业务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