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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民用天然气售价降至3.82元/方

日期:2015-09-07    来源:西江都市报

国际燃气网

2015
09/07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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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用天然气 天然气管道

8月31日,从广西梧州市物价局了解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的批复,从9月1日起,西二线梧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施调整,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由原来的每立方米3.9元下调至3.82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新建小区住房,新建建筑物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小区工程安装费,将计入建设开发成本,由住房建设单位向梧州深燃公司交纳,不再另行向购房户收取,即每户需缴纳的初装费取消。

据介绍,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分为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容量气价是用于对燃气企业投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补偿,包括市政管网及生产用房折旧费等,计量气价则是对燃气企业运营成本的补偿。容量气价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非居民生活用气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2005年以来,居民生活用气在梧州市实行的是临时气价,价格为每立方米3.9元。从今年9月1日起,气价下调至每立方米3.82元,下调幅度为每立方米0.08元。居民生活用气包括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社会公益单位用气。工业、商业等非居民生活用气最高限价为每立方米4.88元。

同时,容量气价定为每户800元。对新建设的小区,按住宅规模收取容量气价,计入建设开发成本,由梧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向住房建设单位收取。

据了解,此次惠民措施除了价格下调和容量气价纳入房屋建设成本外,还取消了现行向用户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或入网费。同时,设置小区工程安装费,根据当地安装成本费用和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核定。

梧州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管理科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取消初装费的情况需符合一定条件。即为新建小区住房,新建建筑物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小区工程安装费,计入建设开发成本,由住房建设单位向梧州深燃公司交纳,不得再另行向购房户收取。而已建成的小区住房,如果尚未安装管道,或者安装后尚未开通的现有住房用户,则仍需住户自行负担小区工程安装费,并向梧州深燃公司交纳。

梧州市物价局强调,在8月31日之前的现有住房用户,若已与住房建设单位签订了购房合同的,管道燃气相关费用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对于部分市民关于广西其他城市较早前已经取消燃气管道初装费,而梧州直到现在才取消的疑问。该名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在西气东输工程中,南宁、贵港等地已在2013年年初开通了燃气业务,并在全区率先取消了管道初装费。随着工程建设的进展,去年11月梧州也开始享受到了西气东输带来的便利,因此实施这种惠民措施要比其他城市稍晚。“尽管梧州与南宁、贵港等地的进度不同,但是模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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