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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国道(荔新公路-新沙大道)燃气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5-10-26    来源:广东建设报(广州)

国际燃气网

2015
10/26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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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管道工程 燃气管道招标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增发改投核[2012]10号、增规批[2014]11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现对107国道(荔新公路-新沙大道)燃气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建设单位为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燃气管道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投标保证金。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项目招标公告。三、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四、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联系人:廖工,电话:020-26235962。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工,电话:13500015210。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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