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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燃气公司:按抄表累计用量执行阶梯气价

日期:2015-11-12    来源:新京报

国际燃气网

2015
11/1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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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公司 阶梯气价 管道天然气

11月12日,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居民生活用气将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建立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作为本市最大的燃气经营企业,北京燃气公司将在用户缴费通知单及购气凭证上对用户进行阶梯跨档提示,并对不同居民用户发布阶梯气价实施细则。

对于抄表计费的居民用户,北京燃气公司表示,按每个日历年内每次抄表的累计用气量执行阶梯气价。跨年抄表时,以1月1日为划分点,根据划分点前后用气天数及日均用气量,分段计算上年用气量及当年用气量。

对于“一户多人”问题,其表示,人口为6人(含)及以上的家庭,用户可凭居民户口簿或居(村)委会提供的实际居住证明及本人有效联系电话,到市燃气集团所属各分子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多人口用户分档气量基数核增手续,即时生效,有效期为2年(到结算年的年底前均有效),到期后用户需重新申请。

而针对新发展用户,燃气公司表示,阶梯气价执行周期内新发展的管道天然气用户,按全年阶梯气量分档基数全额提供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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